案件內容與法律分析
一、問題/事實整理(LawChain 原文)
當事人19歲,目前懷孕,欲與男友辦理結婚登記。上網查詢後發現有不同說法,有人表示只需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即可,亦有人表示法定代理人須親自到場。當事人希望釐清辦理結婚登記時法定代理人是否需要到場。
資料來源:法律圈 LawChain
二、爭點
- 19歲在現行民法下是否已為成年人?
- 成年人結婚是否仍需法定代理人同意或到場?
- 結婚登記之法定要件為何?
- 網路上關於結婚登記之不同說法,何者為正確之現行規定?
四、法律分析
自2023年1月1日起,民法第12條修正施行,成年年齡由20歲下修為18歲。同時,民法第980條亦配合修正,男女結婚年齡統一為18歲,並刪除原先未成年人結婚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之規定(原民法第981條已刪除)。因此,當事人年滿19歲,在法律上已屬完全行為能力之成年人,辦理結婚登記完全無須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更無須法定代理人到場。
依現行民法第982條規定,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兩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當事人僅需與配偶雙方攜帶身分證、戶口名簿及印章,親自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備妥兩名以上證人之簽名即可完成法定結婚程序。
網路上關於須法定代理人同意或到場之說法,應為2023年修法前之舊規定。舊法時代20歲始為成年,16至20歲之未成年人結婚確實需要法定代理人之同意。然而此規定已隨修法刪除,19歲之成年人結婚已無任何法定代理人參與之要求。當事人可安心自行辦理登記。
五、結論與建議
結論:19歲依現行民法已為成年人,結婚登記無須法定代理人同意或到場。僅需雙方當事人親自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並備妥兩名證人簽名即可。
- 攜帶雙方身分證、戶口名簿及印章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 事先找好兩名年滿18歲之證人,於結婚書約上簽名。
- 若對結婚登記程序有疑問,可事先致電戶政事務所確認所需文件。
- 懷孕期間可同時了解生育相關補助及福利政策。
- 如有財產或其他法律問題需釐清,建議於婚前諮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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