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內容與法律分析
一、問題/事實整理(LawChain 原文)
原先A屋過戶B朋友,但貸款都是A在繳納,但A有去增貸二胎,無能為力償還,導致被法拍,法拍後,法拍買的人留紙條在A屋說法拍後的錢有剩一百多萬,請原屋主去法院申請拿錢,但重點來了,名子是掛在B屋主的名字,B都沒繳納過那間任何錢,他也想分ㄧ杯羹,想拿走被法拍剩餘的錢!請問律師我該怎麼辦?那些錢是我媽辛苦繳的錢,我們都有留繳著錢的收據。B是我弟朋友!
資料來源:法律圈 LawChain
二、爭點
- 出賣人之物之瑕疵擔保責任範圍為何?
- 不動產遭法拍時,所有權人或共有人之救濟途徑為何?
- 抵押權之設定及實行要件為何?
三、相關法條
四、法律分析
本案涉及「房子遭法拍」之法律問題。依民法第345條以下買賣之規定,稱買賣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移轉財產權於他方,他方支付價金之契約。出賣人就買賣標的物有瑕疵擔保責任。
就本案而言,實務上認為:您好,就您所述,雙方似有房屋借名登記事實,A可考慮提出終止借名登記之訴,有無訴訟空間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不動產買賣涉及所有權之移轉,依民法及土地法相關規定,應經登記始生效力。出賣人就買賣標的物之瑕疵,負擔保責任。買受人於發現瑕疵時,應從速通知出賣人,並得依法請求減少價金或解除契約。
五、結論與建議
結論:關於「房子遭法拍」之問題,當事人應依相關法律規定主張權利,並建議諮詢專業律師以擬定最適當之法律策略。
- 檢視買賣契約:詳細審閱買賣契約各項條款,確認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 蒐集瑕疵證據:保全買賣標的物之瑕疵證據,包括照片、鑑定報告、通訊紀錄等。
- 通知出賣人:依法從速通知出賣人關於標的物之瑕疵,以保全法定權利。
- 評估求償金額:計算因瑕疵或違約所受之損害金額,作為求償依據。
- 諮詢專業律師:建議委請專業律師協助評估案件勝算及最適當之訴訟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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