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觸犯商標法,如何談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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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內容與法律分析

一、問題/事實整理(LawChain 原文

某民眾因在蝦皮販售從淘寶購買之卡通圖案卡片及貼紙,遭刑事警察搜查家中並扣押部分商品。警方認定其觸犯商標法,該民眾已完成筆錄。後經地檢署訊問,檢察官要求在三週內與三家提告之商標權人和解,表示若達成和解可予以緩起訴處分。該民眾想了解如何談和解及是否需要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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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爭點
  • 販售淘寶購入之卡通貼紙構成何種商標法罪名
  • 與三家商標權人之和解策略及金額評估
  • 緩起訴處分之條件及效果
  • 是否需要委任律師協助和解談判
三、相關法條

商標法第97條:明知為仿冒商標商品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1:被告所犯為死刑等以外之罪,檢察官參酌刑法第57條所列事項認以緩起訴為適當者,得定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期間為緩起訴處分

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2:緩起訴處分得附條件,包括向被害人支付損害賠償金額

商標法第71條:商標權受侵害之損害賠償計算方式

四、涵攝分析

所犯罪名與刑度。在蝦皮上販售明知為仿冒商標之卡通貼紙,構成商標法第97條「明知為仿冒商標商品而販賣」罪,法定刑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本案商品數量有限(七包貼紙、兩張描圖紙)且售價低廉,屬於輕微之侵害。檢察官願意給予和解後緩起訴之機會,顯示認為本案情節尚屬輕微。

和解策略。須與三家商標權人分別談和解,建議策略如下:(1)先了解各商標權人之求償金額;(2)以商品數量少、售價低、獲利極微(僅售出三包共117元)、非蓄意仿冒(誤信淘寶賣家聲稱正品)等因素爭取降低和解金;(3)各家和解金額依商品數量及品牌知名度不同而異,一般此類輕微案件之和解金額可能在每家一至五萬元之間。總計約三至十五萬元為合理範圍。

委任律師之考量。三週之和解期限緊迫,且需同時與三家廠商談判,建議委任律師協助。律師之專業談判可有效降低和解金額,其降低之金額可能已超過律師費用。此外,律師可協助撰寫和解書、確保和解條件完整(如撤回告訴條款),避免和解後仍有後續糾紛。緩起訴處分之效果等同於暫不起訴,期滿後不再追訴,對當事人極為有利。

五、結論與建議

結論:三週內與三家商標權人達成和解以取得緩起訴為最佳策略,建議委任律師協助談判以爭取合理和解金額。

  1. 儘速委任律師協助與三家商標權人進行和解談判,把握三週之期限。
  2. 準備有利之陳述資料:商品數量少、售價低、獲利僅117元、係誤信淘寶賣家聲稱正品等。
  3. 和解書中應明確約定商標權人撤回告訴或不再追訴之條款,以確保緩起訴之效果。
  4. 和解完成後將和解書提交檢察官,由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1做出緩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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