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內容與法律分析
一、問題/事實整理(LawChain 原文)
某虛擬貨幣分析師在群組中發布自行撰寫的行情點位分析內容。連續兩日發現另一群組有人將其分析內容一模一樣地複製貼上使用,甚至在分析師更新分析後,對方也跟著複製更新內容。經了解後發現該群組長期存在偷用他人分析內容之情形。分析師想了解此行為是否構成著作權侵害。
資料來源:法律圈 LawChain
二、爭點
- 虛擬貨幣行情分析之文字內容是否構成受著作權保護之著作
- 逐字複製他人分析內容是否構成重製及公開傳輸之侵害
- 若行情分析僅為數據陳述,其可保護性是否受限
- 在通訊群組中之侵權行為如何蒐證與舉證
三、相關法條
著作權法第5條:著作之類型包含語文著作
著作權法第10條之1:著作權之保護僅及於表達,不及於其所表達之思想、程序、概念等
著作權法第22條:著作人專有重製其著作之權利
著作權法第91條: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者之刑事責任
四、涵攝分析
行情分析之著作權保護。虛擬貨幣之行情分析若包含分析師個人之判斷、觀點、策略建議及獨特之表達方式,具備原創性,屬著作權法第5條所保護之語文著作。然而,依第10條之1,著作權僅保護「表達」而不保護「思想、概念」。因此,單純之價格數據、技術指標數值(如均線數值、支撐壓力位等客觀數據)不受保護,但分析師對這些數據所做之分析論述、行情研判、操作建議等文字表達則受著作權保護。本案對方係「一模一樣」地複製全文,顯然已超越對數據或概念之利用,而是複製了分析師之完整表達。
侵權行為之認定。將分析師之完整文字內容逐字複製並貼到另一群組中,構成著作權法第22條重製權之侵害。若該群組為公開或半公開之社群,亦構成第26-1條公開傳輸權之侵害。對方連續兩日重複此行為,且在分析師更新分析後亦跟著複製更新內容,顯示其並非偶發之無心轉貼,而是系統性之持續侵權行為,此有助於證明侵權之故意。
蒐證與舉證。通訊群組中之侵權行為,蒐證方式包括:(1)截圖保存原創發布之時間戳記與侵權複製之時間戳記,證明原創在先;(2)保存原始群組與侵權群組之完整對話紀錄;(3)若有其他群組成員可作為證人,取得其證詞。可向群組管理員反映要求處理,若對方持續侵權,可提起刑事告訴由檢警調查。
五、結論與建議
結論:具有原創性之行情分析文字內容受著作權法保護,他人逐字複製貼上構成重製權侵害,分析師得提起刑事告訴及民事求償。
- 立即截圖保存自己原始發布之分析內容(含時間戳記)及對方複製貼上之侵權內容(含時間戳記與帳號資訊)。
- 向侵權群組之管理員反映並要求對方停止複製行為,保存溝通紀錄。
- 若對方持續侵權,可至警局或地檢署提出著作權法第91條重製罪之刑事告訴。
- 日後發布分析內容時可加入浮水印或特殊標示,作為著作權歸屬之識別,並考慮將重要分析內容以付費訂閱方式提供以降低被盜用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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