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檔著作權遭他人盜用販賣之法律救濟

專業法律分析 · 資料來源:法律圈 LawChain

案件內容與法律分析

一、問題/事實整理(LawChain 原文

當事人為圖檔創作者,自行製作圖檔後發布於網路上。嗣後當事人發現有他人未經其同意,擅自取用其創作之圖檔並於網路上進行販賣營利。當事人欲了解是否可依法對該盜用者提起法律訴訟,以維護自身之著作權益。

資料來源:法律圈 LawChain

二、爭點
  • 當事人自行製作之圖檔是否屬於著作權法所保護之著作?
  • 他人未經授權擅自重製並販賣該圖檔,是否構成著作權法上之侵害行為?
  • 當事人可循刑事告訴或民事訴訟何種途徑主張權利?
  • 當事人得請求之損害賠償範圍及計算方式為何?
三、相關法條
四、法律分析

自製圖檔之著作權保護與權利取得。本案當事人為圖檔創作者,自行製作圖檔後發布於網路上,嗣後發現有他人擅自取用其圖檔並於網路上販賣營利。依著作權法第10條規定,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即享有著作權,無須經過登記或註冊程序。當事人自行製作之圖檔,若具備原創性及創作性,即屬著作權法所保護之美術著作或圖形著作,享有重製權、公開傳輸權及散布權等專屬權利。所謂原創性,係指獨立創作且非抄襲他人而來;創作性則指具有最低限度之創意表現,依實務見解門檻甚低。

盜用圖檔販賣之刑事責任分析。他人未經當事人同意或授權,擅自將該圖檔重製並於網路上販賣,已同時侵害當事人之重製權(著作權法第22條)、公開傳輸權(第26條之1)及散布權。就刑事責任而言,依著作權法第91條,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意圖銷售而重製者,更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另依第91條之1,明知係侵害著作權之重製物而散布者,亦有刑事責任。

民事損害賠償之計算方式與請求途徑。就民事救濟而言,當事人可依著作權法第88條請求損害賠償。損害賠償計算方式有二:一為依當事人實際損害額或侵權人因侵權所得利益計算;二為當事人無法證明實際損害時,得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酌定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之賠償額。實務上,法院多會參考侵權人之銷售金額、販售數量及授權市場行情等因素綜合判斷。此外,當事人亦得依第84條請求排除侵害及防止侵害,要求對方停止販售並下架侵權圖檔。

證據保全與維權之時效注意。當事人應立即保全侵權證據,對侵權網頁進行截圖、錄影,記錄販售頁面網址、價格、銷售數量等資訊,並可考慮公證以強化證據力。同時備妥創作證明,整理圖檔之原始創作檔案(如PSD、AI等原始設計檔)、創作時間紀錄及發布紀錄等,以證明自身為著作權人。提起刑事告訴應注意告訴期間為知悉犯人後六個月內,逾期即喪失告訴權,當事人應儘速採取法律行動。

五、結論與建議

結論:當事人自行製作之圖檔受著作權法保護,他人未經授權擅自重製並販賣,已構成著作權侵害,當事人可同時提起刑事告訴及民事損害賠償訴訟。

  1. 立即保全證據:對侵權網頁進行截圖、錄影,記錄販售頁面網址、價格、銷售數量等資訊,並可考慮公證以強化證據力。
  2. 備妥創作證明:整理圖檔之原始創作檔案(如PSD、AI等原始設計檔)、創作時間紀錄、發布紀錄等,以證明自身為著作權人。
  3. 向侵權平台提出檢舉:依各平台之智慧財產權保護機制,提交侵權申訴要求下架侵權商品。
  4. 發函通知侵權人:以存證信函或律師函要求對方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下架商品並賠償損害。
  5. 向警察機關或地檢署提起刑事告訴:依著作權法第91條及第91條之1提出告訴,注意告訴期間為知悉犯人後六個月內。
  6. 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依著作權法第88條請求損害賠償,並可一併請求排除及防止侵害。
  7. 諮詢專業智慧財產權律師:評估具體案情、侵權規模及最有利之訴訟策略。
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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