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使用客戶logo做宣傳?

專業法律分析 · 資料來源:法律圈 LawChain

案件內容與法律分析

一、問題/事實整理(LawChain 原文

想在公司網站、展覽會文宣廣告文書上放上客戶的施工實績照片,照片內容包含客戶LOGO商標,請問是否會侵犯客戶的商標權?當事人希望瞭解上述情形之法律責任及可行的救濟途徑。

資料來源:法律圈 LawChain

二、爭點
  • 是否構成商標權侵害
  • 商標使用之合法性
  • 肖像權是否受侵害
三、相關法條

商標法第35條:商標權人專有使用其註冊商標之權利

商標法第68條:未經同意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標之侵權行為

四、涵攝分析

依商標法規定,商標權人就其註冊商標享有排他使用權。本案所涉之商標爭議,應先確認系爭商標之註冊狀態及指定商品或服務類別。

商標權之侵害,依商標法第68條規定,未經商標權人同意,於同一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標,致有混淆誤認之虞者,即構成侵害。商標權人得依第69條請求排除侵害及損害賠償。在刑事責任方面,依第95條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罰金。

建議當事人先行查詢智慧財產局商標檢索系統,確認相關商標之註冊狀態,再評估後續之法律行動或商標申請策略。

五、結論與建議

結論:本案涉及商標權之保護,權利人應蒐集侵權證據並評估法律救濟途徑

  1. 保存創作過程之原始檔案、時間戳記及相關紀錄,作為證明著作權歸屬之證據。
  2. 如案件涉及較高金額或複雜法律問題,建議委任專業智慧財產權律師協助處理。
  3. 定期關注法律修正動態,確保自身行為符合最新法律規範。
免責聲明

以上內容由律果AI法律助理協助本所律師依台灣法規與實務見解整理,本所擁有著作權。相關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具體案件請進一步諮詢本所律師。本站資訊如有錯誤或過時,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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