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租清潔費爭議馬桶污垢求償600元之合理性

專業法律分析 · 資料來源:法律圈 LawChain

案件內容與法律分析

一、問題/事實整理(LawChain 原文

房客於退租前已盡力清潔房間各角落及廁所,惟馬桶周遭有頑固污垢無論如何刷洗均無法去除。租約中約定退租時須清潔乾淨、不得殘留異味及垃圾,房客已符合其餘各項約定。然而房東以馬桶附近污垢為由,對房客提起民事訴訟求償清潔費600元,並主張其自行派人清洗後已將污垢刷除,並有清掃前後之照片為證。房客質疑,租約並未明確定義何謂「清潔乾淨」之標準,且污垢係其使用一般清潔工具後仍無法清除之頑固水垢,房東以此提起訴訟求償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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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爭點
  • 租約約定「清潔乾淨」在無明確標準下,其解釋標準為何?是否包含頑固水垢之去除義務?
  • 馬桶長期使用形成之頑固水垢,是否屬於正常使用耗損,房客是否需負損害賠償責任?
  • 房東雖有清掃前後照片,但房客主張以一般清潔工具確實無法清除,舉證責任如何分配?
  • 房東提起民事訴訟求償600元,訴訟程序及房客應如何應對?
三、相關法條
四、法律分析

關於清潔義務之標準,依民法第98條,契約條款之解釋應探求當事人締約時之真意。租約約定「清潔乾淨不能殘留異味也不能留下任何垃圾」,此一約定並未對清潔程度設定特定標準,應依社會一般通念解釋。一般認為「清潔乾淨」係指達到日常使用之清潔水準,而非要求房客將租賃物回復至全新或專業清潔公司處理後之狀態。長期使用產生之馬桶水垢,依內政部公告之「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屬於正常使用之耗損,應由房東自行負擔,房客並無清除頑固水垢之法律義務。

關於舉證責任,房東主張房客未盡清潔義務,應由房東就此事實負舉證責任。房東雖有清掃前後照片,但照片僅能證明污垢之存在及其後之清潔,無法直接證明該污垢超出正常使用耗損之範圍。房客主張以一般清潔工具確實無法清除,此說法具有相當可信度,因為需使用特殊清潔劑才能去除之頑固水垢本屬常見現象。法院於此類案件中,通常會考量租期長短、使用情形及污垢性質等因素綜合判斷。

就本件訴訟而言,求償金額600元屬小額訴訟範圍(新台幣十萬元以下),訴訟程序相對簡便。房客應積極出庭應訴,提出退租前已進行清潔之相關證據,並主張馬桶水垢屬正常使用耗損,不應由房客負擔清潔費用。即使法院認定房客有部分責任,600元之數額是否合理亦須進一步審查。

五、結論與建議

結論:馬桶周遭因長期使用形成之頑固水垢,依法屬正常使用耗損範疇,且租約並未明定何謂「清潔乾淨」之具體標準。房東以此提起訴訟求償600元之合理性存疑,房客有相當勝訴之可能性,應積極應訴而非放棄抗辯。

  1. 收到法院傳票後務必出庭應訴,切勿因金額小而放棄,缺席可能導致敗訴。
  2. 整理並提交退租前已進行清潔之照片、影片或其他紀錄,以證明已盡一般清潔義務。
  3. 準備書狀主張馬桶水垢屬正常使用耗損,引用內政部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相關規定。
  4. 可要求房東說明清潔費600元之計算方式是否合理,並要求提供清潔費用收據。
  5. 若法院判決房客須賠償部分金額,評估是否提起上訴,衡量訴訟成本與效益。
  6. 日後簽訂租約時,建議要求於租約中明確定義清潔標準,並於入住時詳細拍照記錄房屋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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