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內容與法律分析
一、問題/事實整理(LawChain 原文)
當事人從事餐飲業,某日有客人點餐並被告知等候時間約一個半小時,客人當場表示接受等待。事後該客人因認為餐點不夠辣,在Google評論區留言:「請問我的時間怎麼算?祝妳媽活的好好的。」此外,該客人連同四位友人分別在評論區留下1至2星之低評價。當事人認為該言論帶有惡意,對其母親構成侮辱,欲了解可採取之法律行動。
資料來源:法律圈 LawChain
二、爭點
- 「祝妳媽活的好好的」此一言論在社會通念下是否構成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
- 該言論是否因具有表面祝福之形式而得主張非屬侮辱性言論?
- 客人邀集友人集體留下低星評價之行為,是否構成民事上之侵權行為?
- 當事人之母親是否得以被害人身分提出告訴?
三、相關法條
四、法律分析
就「祝妳媽活的好好的」此一言論是否構成公然侮辱,需視其在社會通念下之理解方式而定。依刑法第309條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所謂「公然」,係指不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狀態,Google評論區屬公開平台,任何人均得瀏覽,已符合「公然」之要件。至於該言論是否構成「侮辱」,司法院釋字第509號解釋及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30號判決均強調,應就言論之整體脈絡、前後文意及社會通念綜合判斷。
本案中,「祝妳媽活的好好的」表面上雖為祝福語,但結合前文「請問我的時間怎麼算?」之不滿情緒,依一般社會通念,多數人會理解該言論係以反諷方式表達對當事人母親之惡意詛咒或嘲諷,而非真心祝福。臺灣高等法院107年度上易字第2319號判決指出,言論是否構成侮辱,應以一般社會通念為標準,而非單純就文字之字面意義判斷。因此,該言論有相當可能被法院認定具有侮辱之意圖。
關於客人邀集友人集體留下低星評論之行為,若各則評論內容僅為低星評價而未涉及不實事實陳述或侮辱性言論,單純之主觀評價(如服務不佳、餐點不好等)屬言論自由之範疇,較難構成刑事犯罪。然而,若該等評論係出於報復目的而非基於真實消費體驗,且已造成店家營業損害,當事人得依民法第184條及第195條規定,主張侵害營業權及名譽權之損害賠償。至於當事人之母親,因該言論係針對其個人,得以被害人身分依刑事訴訟法第232條提出告訴。
五、結論與建議
結論:「祝妳媽活的好好的」此一言論在整體脈絡下具有惡意嘲諷之意圖,有構成公然侮辱罪之可能。集體留下低星評論若係出於報復目的,亦可能構成民事侵權行為。
- 立即將Google評論區之相關留言截圖保存,包含留言時間、留言者帳號資訊及完整留言內容。
- 當事人之母親得以被害人身分至警察局提出公然侮辱之刑事告訴,告訴期間為知悉犯人之日起6個月內。
- 同時考慮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精神慰撫金之損害賠償,實務上公然侮辱案件之慰撫金約為新臺幣1萬至5萬元。
- 向Google平台檢舉該則評論違反社群規範,請求移除不當評論內容。
- 蒐集該客人及其友人之評論時間與內容,以證明係出於報復性之集體行為而非獨立之真實消費體驗。
- 保留當天消費紀錄、點餐時間及告知等候時間之相關證據,以釐清事實經過。
- 諮詢專業律師評估案件之具體勝算及最適法律策略,權衡刑事與民事救濟之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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