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分清肇事責任

專業法律分析 · 資料來源:法律圈 LawChain

案件內容與法律分析

一、問題/事實整理(LawChain 原文

當事人與對方發生交通事故,惟事故發生經過雙方各執一詞,現場亦缺乏明確之監視器畫面或行車紀錄器影像,致使無法清楚判斷究竟何方應負主要肇事責任。警方到場處理後僅製作初步交通事故紀錄,未能明確認定肇事責任歸屬。當事人對於如何釐清肇事責任、應循何種程序申請鑑定,以及在責任不明之情況下如何處理後續賠償問題感到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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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爭點
  • 車禍肇事責任不明時,當事人應循何種程序釐清責任歸屬?
  • 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之鑑定程序及效力為何?
  • 鑑定結果仍無法明確區分責任時,法院將如何處理?
  • 肇事責任不明之情況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理賠是否受影響?
  • 當事人應如何蒐集及保全證據以利責任之釐清?
三、相關法條
四、法律分析

車禍事故中肇事責任之認定,首先可透過申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加以釐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規定,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得於事故發生之日起六個月內向該管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鑑定委員會將綜合審酌警方之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調查報告表、雙方筆錄、現場照片、路口監視器影像及行車紀錄器畫面等資料,作成鑑定意見書。當事人如不服鑑定結論,得於收受翌日起三十日內向覆議委員會申請覆議。

然而,在部分案件中,因現場證據不足,鑑定委員會亦可能作出「雙方同為肇事原因」或「肇事原因無法釐清」之結論。在此情形下,若案件進入訴訟程序,法院將依民事訴訟法之舉證責任分配原則處理。依民法第191條之2規定,動力車輛駕駛人對於因駕駛所生之損害,推定其有過失,駕駛人須舉證證明其無過失始得免責。此一舉證責任倒置之規定,對於肇事責任不明之案件具有重要意義,蓋加害人如無法證明自己無過失,仍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此外,在肇事責任不明之情況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理賠不受影響。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7條規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採無過失責任主義,不論事故之肇事責任歸屬為何,受害人均得向保險公司請求保險給付。因此,即使肇事責任尚未釐清,受害人仍可先行申請強制險理賠以支應醫療費用。至於民事損害賠償部分,法院在無法確定雙方確切過失比例時,實務上常採平均分擔(各半)或依具體個案情節酌定合理之比例。

五、結論與建議

結論:肇事責任不明時,當事人應積極申請車禍鑑定以釐清責任,並善用民法第191條之2舉證責任倒置之規定保障自身權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理賠不受肇事責任認定之影響,受害人可先行申請。

  1. 儘速向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注意六個月之申請期限
  2. 回溯蒐集事故相關證據,包括路口監視器影像、附近商家監視器、目擊證人聯繫方式
  3. 向警方申請調閱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及初步分析研判表
  4. 不論肇事責任是否明確,先向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5. 保留所有醫療單據、車輛修復費用收據及相關支出證明
  6. 透過調解程序嘗試與對方協商,必要時委任律師提起民事訴訟
  7. 注意刑事過失傷害罪六個月告訴期間,於責任釐清前先行提出告訴以保全權利
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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