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投資詐騙之法律救濟與追回款項

專業法律分析 · 資料來源:法律圈 LawChain

案件內容與法律分析

一、問題/事實整理(LawChain 原文

當事人於網路某平台從事虛擬貨幣短線交易,初期數日有獲利,隨後在大額下單時遭遇異常,被所謂「帶單老師」要求匯款儲值約三十萬元加入VIP服務。加入後前十日交易正常,第十一日起被安排與特定人合作操作,隨即出現大幅虧損致資金歸零。該「帶單老師」聲稱係延遲下單所致,並轉達平台提出之「補償方案」,要求再儲值五十萬元。當事人已向警方報案,希望瞭解如何追回遭詐騙之款項。

資料來源:法律圈 LawChain

二、爭點
  • 該虛擬貨幣交易平台及「帶單老師」之行為是否構成刑法第339條詐欺取財罪?
  • 平台提出之「補償方案」要求再匯款,是否構成加重詐欺之連續犯行?
  • 當事人已報案後,應如何配合偵查以提升追回款項之可能性?
  • 透過國際匯款管道匯出之資金,是否有可能凍結或追回?
  • 被害人得否透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三、相關法條
四、法律分析

本案涉及之虛擬貨幣交易平台具有典型投資詐騙之特徵:先以小額獲利建立被害人信任,再以技術問題為藉口要求大額儲值,隨後製造虧損使資金歸零,最後以「補償方案」之名義誘導被害人再次匯款,實為連環詐騙。此類行為已涉嫌刑法第339條詐欺取財罪,若為三人以上共同犯之,或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之,更構成刑法第339條之4加重詐欺罪,刑度為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當事人已向警方報案,此為正確且必要之第一步。在偵查程序中,當事人應盡可能提供完整之證據資料,包括所有匯款紀錄(銀行轉帳明細)、與「帶單老師」及平台之對話截圖、平台之網址及操作畫面截圖、匯款對象之帳戶資訊等。警方可據此向金融機構申請凍結涉案帳戶,並透過跨國司法互助追查資金流向。惟須注意,若款項已匯往國外,追回難度將大幅增加,實務上追回率偏低。

特別重要的是,當事人切勿再依該平台或「帶單老師」之指示匯款。所謂「補償方案」要求再儲值五十萬元即為典型之二次詐騙手法,目的在騙取更多資金。在刑事程序進行中,當事人得依刑事訴訟法第487條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詐騙行為人賠償損害。此外,檢察官於偵查中亦得聲請法院扣押犯罪所得,若查獲詐騙集團之資產,被害人有機會於判決確定後獲得發還。

五、結論與建議

結論:本案之虛擬貨幣交易平台行為已涉嫌加重詐欺罪,當事人應積極配合偵查並提供完整證據。切勿再依詐騙方指示匯款,所謂「補償方案」為二次詐騙手法。追回款項需仰賴司法偵查與跨國合作,建議同步委任律師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1. 絕對不要再依平台或「帶單老師」之要求匯出任何款項,所有要求再付款之說法均為二次詐騙。
  2. 整理並提交所有匯款之銀行轉帳明細、匯款收據,按時間順序列表,註明每筆金額與匯入帳戶。
  3. 將與「帶單老師」、平台客服之所有對話紀錄截圖保存,包括群組訊息、私訊、交易指示等。
  4. 記錄平台之網址、APP名稱、操作介面截圖等資訊,提供警方作為調查線索。
  5. 主動向承辦員警或檢察官詢問案件進度,確認涉案帳戶是否已被凍結,並配合後續偵查程序。
  6. 委任律師於刑事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詐騙行為人連帶賠償全部損失。
  7. 可加入相同平台之被害人社群,集結多位被害人共同提告,增加司法機關偵辦之力度與追回款項之可能性。
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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