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灸治療致氣胸,醫療糾紛如何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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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內容與法律分析

一、問題/事實整理(LawChain 原文

當事人因背部及腰部疼痛,至中醫診所接受小針刀治療。醫師於施術過程中進針過深,刺穿胸膜導致當事人發生氣胸,須緊急送醫住院治療。當事人欲了解就此醫療過失可請求多少金額之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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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爭點
  • 醫師進行小針刀治療進針過深致氣胸,是否構成醫療法第82條之醫療過失?
  • 當事人得請求之損害賠償範圍及金額如何計算?
  • 醫師之行為是否同時構成刑法上之過失傷害罪?
三、相關法條

醫療法第82條:醫事人員因執行醫療業務致生損害於病人,以違反醫療上必要之注意義務且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所致者為限,負損害賠償責任。

民法第184條: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民法第193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民法第195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刑法第284條:因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

四、涵攝分析

小針刀治療為中醫常見之侵入性治療方式,醫師於背部施術時應特別注意進針深度,避免刺穿胸膜造成氣胸。此為中醫針灸治療之基本注意義務,任何受過專業訓練之中醫師均應知悉背部穴位施針之安全深度。本件醫師進針過深導致氣胸,顯然已違反醫療上必要之注意義務,構成醫療法第82條之醫療過失,同時亦可能構成刑法第284條之過失傷害罪。

就損害賠償範圍而言,當事人得請求之項目包括:(一)財產上損害:住院期間之醫療費用、看護費用、交通費用、因住院無法工作之所得損失,以及日後可能需要之追蹤治療費用;(二)非財產上損害:因氣胸所受之身體痛苦與精神上痛苦之慰撫金。實務上,氣胸案件之精神慰撫金,依嚴重程度及住院天數,通常在數萬元至數十萬元之間。

此外,當事人亦得考慮同時向醫師個人及診所(僱用人)主張連帶賠償責任。依民法第188條,僱用人對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應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五、結論與建議

結論:醫師小針刀治療進針過深致氣胸,已構成明確之醫療過失,當事人有權請求財產及非財產上損害賠償,亦可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1. 保留住院期間所有醫療費用收據、診斷證明書及出院摘要,作為損害證據。
  2. 向中醫診所索取完整病歷紀錄及治療同意書影本。
  3. 於知悉醫師身分後六個月內向檢察機關提出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之告訴。
  4. 同時向當地衛生局提出醫療爭議調處申請,先行嘗試協商和解。
  5. 委任專業醫療糾紛律師,依具體損害金額提起民事訴訟,向醫師及診所請求連帶賠償。
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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