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內容與法律分析
一、問題/事實整理(LawChain 原文)
某獨立影片創作者自行拍攝製作原創影音內容,未與任何公司或經紀人簽約。所有影片均標有專屬浮水印。近來發現影片遭他人盜用,對方透過付費觀看方式營利。創作者想了解是否可依著作權法提告,以及訴訟費用之概略。
資料來源:法律圈 LawChain
二、爭點
- 獨立創作者未簽約之影片著作權歸屬認定
- 盜用影片進行付費營利是否構成加重之著作權侵害
- 浮水印在著作權舉證中之證據效力
- 刑事告訴及民事求償之程序與費用
三、相關法條
著作權法第10條: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但本法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著作權法第91條: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方法侵害著作財產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著作權法第92條:擅自以公開傳輸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著作權法第88條:損害賠償得依侵害人因侵害行為所得之利益計算
四、涵攝分析
著作權歸屬。依著作權法第10條,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即享有著作權,無須另行登記或註冊。本案創作者獨立完成影片拍攝與製作,未與任何公司或經紀人簽約,故著作權完整歸屬於創作者本人。影片上之專屬浮水印可作為著作權歸屬之有力佐證,且浮水印之存在亦能證明對方係自其影片中複製而來。
侵權行為之認定與加重處罰。盜用者未經授權複製影片構成重製權之侵害(第22條),在網路上以付費方式供人觀覽構成公開傳輸權之侵害(第26-1條)。由於盜用者係以營利為目的(付費觀看),依第91條第2項,意圖銷售而擅自重製者加重處罰,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此外,第92條公開傳輸罪亦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兩罪可能併罰。
求償與訴訟費用。民事損害賠償可依第88條主張,計算方式包括:(1)盜用者因侵害所得之利益(含訂閱費收入);(2)若損害額不易證明,法院得依侵害情節酌定一萬元至一百萬元。刑事告訴部分無需繳納費用,由檢察官偵辦。民事訴訟裁判費依請求金額計算(例如請求50萬元之裁判費約為5,400元),亦可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則免繳裁判費。律師費用依案件複雜度及律師收費標準而異。
五、結論與建議
結論:創作者身為著作權人,得對盜用者提起加重重製罪及公開傳輸罪之刑事告訴,並請求民事損害賠償,浮水印有助於舉證著作權歸屬及侵權事實。
- 截圖或錄影保存盜用者之平台頁面、影片內容、付費機制、帳號資訊等完整侵權證據,必要時進行公證。
- 向警察局或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告訴罪名為著作權法第91條第2項(意圖銷售之重製罪)及第92條(公開傳輸罪)。
- 可同時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以免繳裁判費,請求侵害人返還因侵害所得之全部利益。
- 向盜用影片之平台提出DMCA或著作權侵害通知,要求平台下架侵權內容並提供盜用者之身分資訊。
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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