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皮拍賣被告知盜圖

專業法律分析 · 資料來源:法律圈 LawChain

案件內容與法律分析

一、問題/事實整理(LawChain 原文

當事人於蝦皮拍賣平台上架一款售價僅290元之二手寵物飲水器,商品頁面中有一張圖片係擷取自當初購買該商品時原賣家所使用之照片。嗣後收到該商品代理商之訊息,主張該照片為其公司所拍攝,屬未經授權使用,並要求支付和解金。當事人表示不知該照片為代理商製作,因照片僅為簡單拍攝且無特殊後製,誤以為是原賣家自行拍攝之照片,故希望了解是否構成故意侵權及合理之和解金額。

資料來源:法律圈 LawChain

二、爭點
  • 該商品照片是否符合攝影著作之原創性要件,而受著作權法保護?
  • 當事人不知照片為代理商所拍攝,是否排除侵權之故意,而僅構成過失侵權?
  • 二手商品轉售時使用原商品照片,是否有合理使用之空間?
  • 代理商要求之和解金是否合理?法院通常就此類案件判賠之金額範圍為何?
  • 著作權法上之刑事責任是否以故意為要件?過失是否免除刑責?
三、相關法條
四、法律分析

首先,就該照片是否受著作權保護而言,即使是「簡單拍攝」之商品照片,只要拍攝者在構圖、角度、光線等方面有最低限度之創意選擇,即符合攝影著作之原創性要件。實務上法院對攝影著作之原創性門檻認定較低,故該照片受著作權法保護之可能性甚高。當事人未經授權擷取使用,已構成著作權法第22條重製權之侵害。

就故意與過失之區別而言,著作權法之刑事責任(第91條)須以故意為要件,當事人若能證明確實不知該照片為代理商所拍攝,而係誤信為前手賣家之照片,則可主張欠缺侵權故意,在刑事上較有機會獲得不起訴或無罪之結果。然而民事損害賠償(第88條)包含過失責任,當事人在使用他人照片前未查證來源,仍有過失之虞,民事賠償責任較難完全免除。

就和解金額而言,本案商品售價僅290元,侵權規模甚小,且僅使用一張照片。實務上此類小額著作權侵害案件,法院判賠金額通常在數千元至數萬元之間。若代理商要求之和解金明顯過高,當事人可斟酌是否接受,或等待對方提起訴訟後由法院依第88條之1酌定合理賠償額。

五、結論與建議

結論:使用他人商品照片確實可能構成著作權侵害,但因當事人非故意且侵權規模甚小,刑事風險較低,民事賠償金額亦應有限。建議合理評估和解方案。

  1. 立即將蝦皮賣場中使用之該張照片移除或替換為自行拍攝之照片。
  2. 截圖保存當初購買該商品時原賣家之商品頁面(若仍存在),證明照片來源之誤認有合理基礎。
  3. 保留與代理商之所有通訊紀錄,包括對方要求和解金之具體金額及溝通過程。
  4. 評估代理商提出之和解金額是否合理,可參考法院實務就類似案件之判賠金額(通常為數千至數萬元)。
  5. 若和解金額過高而無法接受,可禮貌回覆表示願意合理賠償但無法接受過高金額,並建議透過法律途徑解決。
  6. 日後在拍賣平台販售商品時,一律自行拍攝商品照片,避免擷取使用任何他人之圖片。
  7. 如對方正式提告,建議委任律師協助,主張非故意侵權及侵害規模輕微等有利事由。
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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