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疑似詐騙之法律威脅簡訊應如何處理

專業法律分析 · 資料來源:法律圈 LawChain

案件內容與法律分析

一、問題/事實整理(LawChain 原文

當事人在網路上透過通訊軟體聯繫某增高產品賣家,後因覺得效果不佳而未前往取貨。其後當事人收到一則自稱某律師事務所之簡訊,聲稱受某國際增高部門委託,指控當事人「惡意訂購不履行」,要求24小時內處理,否則將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財產保全並求償50萬元,甚至威脅派人上門處理。當事人對此感到困惑,不確定該如何應對。

資料來源:法律圈 LawChain

二、爭點
  • 該簡訊是否具有詐騙或恐嚇取財之特徵?
  • 網購下單後未取貨是否構成刑法上之詐欺罪?
  • 未取貨行為在民事上之法律責任為何?
  • 發送威脅簡訊之行為是否可能構成恐嚇罪?
三、相關法條
四、法律分析

首先,該簡訊具有多項典型詐騙特徵:一、自稱之律師事務所名稱並非台灣合法登記之事務所;二、正規律師事務所發送法律函件應以正式書函為之,不會以簡訊方式發送且要求24小時內回覆;三、威脅「派人上門處理」明顯逾越法律程序之正當手段;四、所稱之「國際增高改善部門」並非合法立案之機構。此類簡訊屬於常見之恐嚇取財詐騙手法,意圖使消費者因恐懼而匯款。

就法律層面分析,網購下單後未取貨,在民事上可能構成債務不履行,賣方得依民法第226條請求因此所受之損害賠償(如運費等實際損失),但絕不會構成刑法第339條之詐欺罪。詐欺罪之構成要件須有「施用詐術」之行為及「不法所有之意圖」,消費者單純未取貨並不符合此等要件。況且,本案交易係透過通訊軟體進行,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通訊交易之消費者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得無須說明理由退回商品,更遑論尚未取貨之情形。

反觀發送該簡訊之人,以不實之律師事務所名義、虛構法律後果,意圖使當事人心生畏懼而交付財物,其行為可能構成刑法第346條恐嚇取財罪或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當事人不僅無需理會該簡訊,更應主動向警方報案,協助偵辦此類詐騙行為。

五、結論與建議

結論:該簡訊具有明顯之詐騙恐嚇特徵,當事人無須回覆或付款。網購未取貨不構成刑事犯罪,至多僅有民事上之損害賠償責任,且金額僅限於賣方實際損失,絕非50萬元。

  1. 切勿回覆該簡訊、點擊任何連結或撥打對方提供之電話號碼。
  2. 撥打165反詐騙專線通報,並將簡訊內容截圖保存作為證據。
  3. 至鄰近派出所或警察局報案,提供簡訊截圖及相關對話紀錄。
  4. 若先前有透過通訊軟體提供個人資料予對方,應留意是否有異常金融交易或身分遭冒用之情形。
  5. 封鎖對方之通訊軟體帳號及電話號碼,避免後續騷擾。
  6. 日後網路購物應選擇具有第三方支付保障之正規電商平台,避免透過通訊軟體私下交易。
免責聲明

以上內容由律果AI法律助理協助本所律師依台灣法規與實務見解整理,本所擁有著作權。相關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具體案件請進一步諮詢本所律師。本站資訊如有錯誤或過時,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

上一頁 下一頁
返回 FAQ 列表 聯絡律師團隊
加LINE 免費法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