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美皮秒雷射課程退費計算

專業法律分析 · 資料來源:法律圈 LawChain

案件內容與法律分析

一、問題/事實整理(LawChain 原文

當事人購買6堂皮秒雷射課程加附屬產品,總金額約35,000元,其中產品金額約5,000元,皮秒雷射課程約30,000元。目前已使用3次課程,因效果不理想欲申請退費。付款方式為刷卡後自行撥打電話向銀行辦理分期付款。當事人詢問依法退費時,扣除手續費後大概可取回多少金額。

資料來源:法律圈 LawChain

二、爭點
  • 消費者就已使用3次共6堂之皮秒課程,剩餘3堂應退費之金額如何計算?
  • 業者得合法扣除之手續費比例為何?
  • 消費者自行向銀行辦理信用卡分期,解約時分期手續費由誰負擔?
  • 課程效果不佳是否可作為退費之額外依據?
三、相關法條
四、法律分析

就退費金額之計算,課程部分(約30,000元)共6堂,已使用3堂,剩餘3堂未使用。基本退費計算:30,000元÷6堂×3堂=15,000元。此為剩餘課程之比例價值,為退費計算之基礎。業者得就退費收取合理行政費用,依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行政費用通常不超過退費金額之10%至15%,即1,500元至2,250元。扣除行政費用後,消費者可取回之課程退費約12,750元至13,500元。

就產品部分(約5,000元),若產品已全數使用,則無退費問題。若尚有未開封或部分未使用之產品,可就未使用部分比例要求退費。依本案情形,若產品係搭配課程使用,三次課程後產品使用程度若已達一半,可嘗試就剩餘未使用部分主張退費,但實際情形需視產品使用狀況而定。

就信用卡分期付款之問題,消費者係自行向銀行辦理分期,此為消費者與銀行之獨立契約。業者與銀行之間並無直接關係,業者退費應退還消費者當初刷卡之全額(減合理行政費用),消費者再自行向銀行辦理結清分期。消費者自行辦理分期之提前解約手續費,原則上由消費者自行吸收,但若消費者能舉證係業者建議其辦理分期,則可能主張由業者連帶負擔。

就課程效果不佳之問題,若業者於銷售時有宣傳特定療程效果之保證,而消費者使用後未達所宣傳之效果,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22條(廣告效力)及民法不完全給付之規定,主張業者未依債務本旨提供服務,得要求賠償或減少價金,此為獨立於退費之外的額外請求權。

五、結論與建議

結論:消費者就剩餘3堂未使用之皮秒雷射課程,依比例計算可取回約15,000元,扣除業者合理行政費用後約可取回12,750元至13,500元。產品部分視實際使用情形另行計算。信用卡分期手續費通常由消費者自行承擔。

  1. 以書面方式(存證信函)向業者提出解約及退費申請,說明已使用3堂、剩餘3堂未使用,要求依比例退費。
  2. 要求業者出具退費明細,說明退費金額之計算方式及扣除項目,確認行政費用是否合理。
  3. 若業者有宣傳療程效果之資料(廣告、DM、官網),保留相關資料作為效果不佳之主張依據。
  4. 向各縣市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申訴,請求消保官協調退費事宜。
  5. 同時聯繫信用卡發卡銀行,詢問提前解約分期之手續費金額,並與業者協商由誰負擔。
  6. 若業者退費金額不合理(如手續費扣除逾15%),可申請消費爭議調解或向法院提起訴訟。
  7. 保留所有購買紀錄、課程使用紀錄、付款憑證及與業者之溝通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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