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內容與法律分析
一、問題/事實整理(LawChain 原文)
當事人透過網路測驗被引導加入某通訊軟體帳號,由自稱美肌師之人進行諮詢並推銷美容產品。過程中對方多次要求當事人更換不同帳號聯繫。當事人發現疑似詐騙後,依法向對方表示取消訂單並封鎖帳號。對方隨後以恐嚇方式聲稱將報警處理並提供疑似虛假之網址,威脅稱已留有當事人資料將交由警方。當事人擔心是否會因此遭到提告。
資料來源:法律圈 LawChain
二、爭點
- 透過通訊軟體購買美容產品是否屬於通訊交易?消費者是否享有七日解約權?
- 消費者表示取消後封鎖對方,是否構成任何法律責任?
- 對方威脅報警或提告之行為是否構成恐嚇取財?
- 對方僅持有當事人姓名及電話,是否有能力提起民事或刑事訴訟?
三、相關法條
四、法律分析
本案當事人透過通訊軟體購買美容產品,依消費者保護法第2條第10款規定,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方法,消費者於未能檢視商品或服務下而與企業經營者所訂立之契約,屬通訊交易。當事人經由網路測驗被引導至通訊軟體帳號進行交易,完全符合通訊交易之定義。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規定,通訊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
當事人在發現疑似詐騙後向對方表示取消,此舉完全合法。即使商品已下單,消費者在收到商品七日內仍有權無條件退貨。若尚未收到商品而取消訂單,更無任何法律責任可言。封鎖對方帳號係消費者自主管理通訊之行為,不構成任何違法事由。對方威脅要報警或提告,純屬恐嚇手段,拒絕取貨或取消網路訂單不構成刑事犯罪,警方不會受理此類案件。
反觀對方之行為,其以虛假之研究所網址及報警威脅迫使消費者付款,已涉嫌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甚至可能構成刑法第346條恐嚇取財罪。對方僅持有當事人之姓名及電話,不具備提起民事訴訟所需之完整個人資料(如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等),實務上難以對當事人提起任何訴訟。當事人無須擔心遭到法律追訴。
五、結論與建議
結論:當事人透過通訊軟體購買美容產品後取消訂單,完全合法且不構成任何法律責任。對方之威脅報警行為屬恐嚇手段,僅持有姓名及電話無法對當事人提起訴訟。當事人無須擔心被告。
- 保存所有與對方之通訊軟體聊天紀錄截圖,包括對方恐嚇威脅之訊息。
- 保留對方提供之可疑網址截圖,作為對方可能涉及詐騙之證據。
- 考慮向警方報案,檢舉對方疑似詐騙及恐嚇之行為。
- 不要理會對方後續之任何恐嚇訊息,切勿因恐懼而付款。
- 若收到任何法院或警方之正式文書,再行處理即可,但注意辨別文書真偽。
- 日後避免透過不明來源之網路測驗加入陌生通訊帳號進行交易。
- 如有疑慮,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諮詢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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