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軟體購買護膚用品遭索取後續費用之詐騙疑慮

專業法律分析 · 資料來源:法律圈 LawChain

案件內容與法律分析

一、問題/事實整理(LawChain 原文

當事人去年透過通訊軟體加入一名自稱為護膚相關人員之帳號,向其購買過一次祛痘類護膚產品。該人第二次推銷時因價格偏高,當事人拒絕購買。至今年11月初,該人突然聯繫當事人,要求「配合結清未使用完的材料」,聲稱原價10萬元算4萬元,否則將有刑事責任。此外,該人一開始自稱販售減肥材料,經當事人指正後才改口為護膚產品。當事人懷疑對方為詐騙行為,詢問是否可直接封鎖對方。

資料來源:法律圈 LawChain

二、爭點
  • 對方以「未使用完的材料」為由要求當事人支付費用,是否有合法之請求權基礎?
  • 對方以「刑事責任」威脅當事人付款,是否構成恐嚇取財罪?
  • 對方連自己販售之產品類別都搞混,是否更加印證其行為為詐騙?
  • 當事人直接封鎖對方是否會產生任何法律上之不利後果?
三、相關法條
四、法律分析

本案對方之行為具有明顯之詐騙特徵。首先,當事人僅購買過一次護膚產品,雙方之間並未成立任何後續材料使用之契約關係,對方所謂「未使用完的材料需結清費用」並無任何合法之請求權基礎。依民法第153條規定,契約之成立須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合致,當事人從未同意購買所謂10萬元之材料,自不負任何付款義務。

其次,對方以「刑事責任」威脅當事人付款,此行為已涉及刑法第346條之恐嚇取財罪。恐嚇取財罪係指以恐嚇之方法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方以不實之刑事責任威脅消費者付款,其行為已具備恐嚇取財之構成要件。即使對方僅停留在威脅階段尚未實際取得款項,亦可能構成恐嚇取財之未遂犯或恐嚇危害安全罪(刑法第305條)。

再者,對方連自己販售的產品是減肥材料還是護膚產品都搞混,此矛盾更加印證對方並非合法業者,而是以各種話術對消費者進行詐騙。此類透過通訊軟體推銷產品後再以虛構債務向消費者索取費用之手法,為近年常見之消費詐騙模式。當事人完全可以直接封鎖對方,此舉不會產生任何法律上之不利後果,因為雙方間根本不存在所謂之債務關係。

五、結論與建議

結論:對方之行為極可能構成詐騙或恐嚇取財,當事人並無任何付款義務。可直接封鎖對方,不會產生法律上之不利後果。

  1. 在封鎖前先截圖保存對方之所有對話紀錄,包含威脅刑事責任之內容及自相矛盾之說法。
  2. 記錄對方之通訊軟體帳號資訊及任何可辨識身分之資料。
  3. 切勿支付任何費用,亦不要提供個人銀行帳戶或身分證字號等資訊。
  4. 可直接封鎖對方帳號,此舉不會有任何法律問題。
  5. 考慮向警察局報案,提供對話截圖作為詐騙或恐嚇取財之證據,協助警方偵辦。
  6. 若對方更換帳號持續騷擾,可向法院聲請保護令或向警方報案跟蹤騷擾。
  7. 提醒親友注意類似詐騙手法,避免更多人受害。
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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