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內容與法律分析
一、問題/事實整理(LawChain 原文)
當事人於某網購平台購買商品,該賣場設有「滿額贈」活動,當事人消費已達滿額門檻,卻未收到贈品。當事人向賣家詢問後,賣家回覆表示贈品係「隨機送」,意即並非所有達到滿額標準之買家均可獲得贈品,而是由賣家隨機挑選部分買家贈送。當事人認為此作法與「滿額贈」之文義不符,質疑賣家是否涉及廣告不實或違反其他法律規定。
資料來源:法律圈 LawChain
二、爭點
- 賣家設定「滿額贈」卻以隨機方式挑選買家贈送,是否構成消費者保護法上之廣告不實?
- 「滿額贈」活動之廣告內容是否構成契約之一部分,賣家是否有履行義務?
- 賣家之行為是否違反公平交易法有關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
- 消費者得採取何種法律途徑主張權利?
三、相關法條
- 消費者保護法第22條 — 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性
- 公平交易法第21條 — 不得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
- 公平交易法第25條 — 不得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
- 民法第153條 — 契約之成立(要約與承諾)
- 民法第199條 — 債權人得請求債務人給付
- 消費者保護法第23條 — 媒體經營者之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四、法律分析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22條規定,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其對消費者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廣告之內容。「滿額贈」之通常文義,係指消費者購買金額達到一定門檻即可獲得贈品,此為一般消費者之合理期待。賣家以「隨機挑選買家」方式贈送,實質上改變了滿額贈之條件,使部分達到消費門檻之買家無法獲得贈品,此與廣告文義明顯不符,已構成廣告不實。
就公平交易法之觀點而言,賣家之滿額贈廣告足以使消費者產生「達到一定消費金額即可獲得贈品」之認知,進而影響其購買決策。賣家實際上卻以隨機方式選擇贈送對象,此行為已構成公平交易法第21條所禁止之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依同法第42條規定,公平交易委員會得命其限期停止、改正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得處以罰鍰。
從民法契約觀點分析,賣家之滿額贈廣告屬於要約之引誘或要約,消費者基於該廣告而為消費達到滿額標準時,贈品部分之契約即已成立。賣家拒絕提供贈品,構成不履行契約義務,消費者得請求賣家交付贈品或賠償相當於贈品價值之損害。不過實務上因贈品價值通常不高,訴訟成本可能不符經濟效益,建議優先透過平台客服或消保申訴管道處理。
五、結論與建議
結論:賣家之行為已構成廣告不實,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22條及公平交易法第21條之規定。消費者有權要求賣家依廣告內容提供贈品。
- 截圖保留賣家之「滿額贈」活動頁面及賣家回覆「隨機送」之對話紀錄作為證據。
- 透過網購平台之客服或爭議處理機制向賣家反映並要求提供贈品。
- 向各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1950專線)提出消費申訴。
- 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賣家廣告不實之行為(可線上檢舉)。
- 於網購平台留下據實之消費評價,提醒其他消費者注意。
- 日後購物時留意賣家活動說明之完整條件,並截圖保存廣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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