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內容與法律分析
一、問題/事實整理(LawChain 原文)
當事人三年前因看到網路上之祛痘廣告而購買相關產品,後因價格過高而停止使用並中斷聯繫。近日該業者突然主動聯繫當事人,聲稱當事人之「案件」尚未結案,需繳交一萬元之結案費用,否則將對當事人「追究責任」。當事人對此感到困惑,不確定是否為詐騙手法,亦不知應如何處理。
資料來源:法律圈 LawChain
二、爭點
- 業者所謂「結案費用」在法律上是否有任何請求依據?
- 業者以「追究責任」為由要求付款,是否構成刑法上之恐嚇取財罪?
- 業者之行為是否構成詐欺取財罪?
- 消費者如不理會業者之要求,是否會面臨任何法律風險?
三、相關法條
- 刑法第339條 — 詐欺取財罪
- 刑法第346條 — 恐嚇取財罪
- 刑法第305條 — 恐嚇危害安全罪
- 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 — 通訊交易之解約權
- 民法第148條 — 權利之行使不得違反公共利益或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
四、法律分析
本件為近年來常見之消費詐騙手法,業者以所謂「結案費用」為名目,向曾購買其產品之消費者索取額外費用。在正常之商品買賣關係中,消費者支付價金取得商品後,買賣關係即已完成,根本不存在所謂「結案」之法律概念。業者虛構「結案」名義要求消費者支付一萬元,且以「追究責任」相威脅,此等行為已涉及刑法第339條之詐欺取財罪及第346條之恐嚇取財罪。
就法律層面分析,消費者購買商品後,雙方之買賣契約關係即已履行完畢,業者對消費者並無任何後續之請求權基礎。所謂「不結案會追究責任」之說詞,純屬恫嚇消費者之不實言論,業者不可能以此為由對消費者提起任何有效之法律訴訟。事實上,業者若真的提告,反而可能讓其詐騙行為曝光而遭受刑事追訴。
此外,依消費者保護法之精神,業者不得利用消費者之恐懼心理或法律知識不足而收取不當費用。消費者不但無須支付任何所謂之「結案費用」,更應積極向警方檢舉此類詐騙行為,以保護其他潛在受害者。值得注意的是,此類詐騙集團通常會持續騷擾消費者,建議封鎖相關聯繫管道並保留對話紀錄作為報案之證據。
五、結論與建議
結論:此為典型之消費詐騙手法,所謂「結案費用」在法律上毫無依據。業者以「追究責任」相威脅要求付款,已涉及詐欺及恐嚇取財罪嫌。消費者完全無須支付任何費用,不理會即可,不會有任何法律責任。
- 切勿支付任何所謂之「結案費用」或其他名目之款項。
- 保留業者傳送之所有訊息、對話紀錄作為證據,勿自行刪除。
- 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確認此為詐騙手法並獲取專業指引。
- 至住所地警察機關報案,對業者提出詐欺及恐嚇取財之刑事告訴。
- 封鎖業者之所有聯繫管道,避免持續受到騷擾。
- 提醒親友注意此類詐騙手法,避免其他人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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