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自訂款衣服退款糾紛

專業法律分析 · 資料來源:法律圈 LawChain

案件內容與法律分析

一、問題/事實整理(LawChain 原文

當事人向某網路直播主購買高單價自訂款衣服,採先匯款方式交易。收到衣服後發現尺寸有異常,轉售亦遇到相同問題之買家,遂向賣家要求退款。賣家雖答應退款並請當事人填寫退款表格,但其後以經濟困難為由拖延退款,且對退款時間之詢問已讀不回。賣家使用虛擬帳號收款且未提供電話及地址等實體聯繫資訊,當事人不知如何取回款項。

資料來源:法律圈 LawChain

二、爭點
  • 賣家已同意退款是否構成合意解除契約?賣家嗣後拖延退款之法律效果為何?
  • 自訂款衣服之尺寸與預期不符,是否構成物之瑕疵而得主張瑕疵擔保?
  • 賣家僅使用虛擬帳號且無實體店面資訊,消費者應如何追索退款?
  • 本案是否屬通訊交易而得適用消費者保護法七日解除權?
三、相關法條
四、法律分析

本案賣家既已同意退款並請當事人填寫退款表格,依民法之原理,雙方已就解除買賣契約達成合意。契約經合意解除後,依民法第259條之規定,雙方互負回復原狀之義務,賣家應返還所收取之價金。賣家嗣後以經濟困難為由拖延退款,已構成民法第229條給付遲延,當事人得請求遲延利息。

就商品瑕疵部分,自訂款衣服之尺寸若與訂購時約定之規格不符,構成民法第354條物之瑕疵。依民法第359條,買受人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此外,本案係透過網路直播購買,屬消費者保護法第2條所定之通訊交易,消費者原則上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解除契約。惟需注意,依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第17條規定,客製化商品可能屬合理例外情事,但賣家若未於訂購前明確告知排除七日解除權,消費者仍得主張之。

至於賣家僅使用虛擬帳號且無法聯繫之問題,若賣家自始即有收款後不出貨或不退款之意圖,可能構成刑法第339條詐欺取財罪。當事人可透過匯款之虛擬帳號向銀行申請調閱收款人資訊(需透過警方偵查程序),進而確認賣家之真實身分。建議先向警方報案,由警方協助追查。

五、結論與建議

結論:賣家已同意退款,雙方合意解除契約,賣家負有返還價金之義務。賣家拖延退款構成給付遲延,若有詐欺意圖更涉及刑事責任。消費者可循民事及刑事途徑並行處理。

  1. 保全所有與賣家之對話紀錄,特別是賣家同意退款之訊息及退款表格截圖。
  2. 以存證信函催告賣家於合理期限內(如七日)完成退款,並保留送達證明。
  3. 攜帶匯款紀錄、對話紀錄至派出所報案,就賣家涉嫌詐欺罪提出告訴。
  4. 向所在地消保官提出消費爭議申訴,請求協助調解。
  5. 若賣家仍不退款,可向法院提起小額訴訟(標的金額新臺幣十萬元以下)請求返還價金。
  6. 向銀行查詢虛擬帳號對應之實際收款帳戶資訊(需透過司法程序)。
  7. 日後網路購物建議選擇有保障之交易平台,避免直接匯款予個人帳戶。
免責聲明

以上內容由律果AI法律助理協助本所律師依台灣法規與實務見解整理,本所擁有著作權。相關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具體案件請進一步諮詢本所律師。本站資訊如有錯誤或過時,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

上一頁 下一頁
返回 FAQ 列表 聯絡律師團隊
加LINE 免費法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