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皮購買仿冒品退貨後能否另行提告詐欺

專業法律分析 · 資料來源:法律圈 LawChain

案件內容與法律分析

一、問題/事實整理(LawChain 原文

當事人於蝦皮購物平台購買包包,購買前特別詢問賣家是否為正品,賣家明確回覆「是」。商品到貨後,當事人拿去專業機構驗貨,證實該包包為仿品。當事人與賣家交涉後,賣家已同意退貨退款。然當事人欲進一步了解是否仍能對賣家提告詐欺,以及仿品是否需要退還給賣家。

資料來源:法律圈 LawChain

二、爭點
  • 賣家明知為仿品卻聲稱正品出售,是否構成刑法第339條詐欺取財罪?
  • 賣家事後同意退貨退款,是否影響消費者提起刑事告訴之權利?
  • 仿品作為犯罪證據,消費者是否應退還給賣家?
  • 賣家出售仿冒品是否另涉商標法之刑事責任?
三、相關法條
四、法律分析

賣家於交易前明確向買家表示商品為正品,但實際出售仿品,此行為已符合刑法第339條詐欺取財罪之構成要件:賣家「施用詐術」(虛稱為正品),使買家「陷於錯誤」(誤信為正品),進而「交付財物」(支付價金)。詐欺罪之成立不因事後退貨退款而消滅。賣家事後同意退款僅屬民事上之損害填補,不影響刑事責任之認定。消費者仍有權向警方報案提起刑事告訴。

此外,賣家販賣仿冒品可能另觸犯商標法第97條,販賣仿冒商標商品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萬元以下罰金。此罪之追訴不以被害人(商標權人)提出告訴為必要,消費者亦可作為證人或檢舉人促使檢警偵辦。

關於仿品是否需退還賣家之問題,仿品為詐欺及違反商標法之犯罪證據(贓物),建議消費者先向警方報案,由檢警判斷是否需要扣押作為證物。在報案前不宜先行退還給賣家,以免使犯罪證據滅失。若最終進入司法程序,法院將依法處理仿品之沒收或銷毀。消費者若已完成退貨退款程序,仍可事後提告,但舉證上可能較為不利。

五、結論與建議

結論:賣家聲稱正品但出售仿品已構成詐欺,事後退貨退款不影響消費者之刑事告訴權。仿品為犯罪證據不宜先退還賣家,建議先報案再由檢警決定處置方式。

  1. 立即截圖保存與賣家之所有對話紀錄,特別是賣家聲稱「正品」之訊息。
  2. 保存驗貨報告或鑑定書,作為仿品之證據。
  3. 暫勿退還仿品,先至警察機關報案提起刑事告訴,由檢警決定是否扣押作為證物。
  4. 同時透過蝦皮平台之客服管道申訴,請求平台介入處理退款及對賣家進行處分。
  5. 如賣家已退款,仍可提起刑事告訴,退款紀錄可作為賣家承認商品有問題之佐證。
  6. 考慮向品牌商標權人通報賣家販售仿品之事實,協助品牌方追究責任。
  7. 日後網路購物應注意賣家評價,對價格明顯低於市價之商品提高警覺。
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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