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內容與法律分析
一、問題/事實整理(LawChain 原文)
當事人向某賣家訂購手機保護殼,因賣家告知無庫存無法提供當事人所需之款式,當事人遂取消訂單。然而賣家隨即情緒失控,以威脅方式要求當事人購買其他商品,並持續口出惡言辱罵,甚至不斷要求當事人提供個人資料。賣家更進一步發出令當事人感到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之言語,使當事人深感恐懼不安。
資料來源:法律圈 LawChain
二、爭點
- 賣家以威脅方式強迫消費者購買商品,是否構成刑法上之強制罪?
- 賣家發出使當事人感到人身安全受威脅之言語,是否構成刑法上之恐嚇危害安全罪?
- 賣家持續口出惡言辱罵當事人,是否構成刑法上之公然侮辱罪或誹謗罪?
- 賣家無正當理由不斷要求消費者提供個人資料,是否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 消費者就上述行為可透過哪些法律途徑進行救濟?
三、相關法條
四、法律分析
本案賣家因消費者取消訂單而以威脅方式強迫其購買其他商品,涉及多項刑事責任。首先,就強制罪部分,依刑法第304條規定,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消費者依法本無購買任何商品之義務,取消訂單為消費者之合法權利,賣家以脅迫手段強迫當事人購買其他商品,已構成使人行無義務之事之要件。其次,賣家發出使當事人感到人身安全受威脅之言語,依刑法第305條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構成恐嚇危害安全罪。
就賣家口出惡言辱罵之部分,若係透過可公開檢視之平台訊息為之,可能構成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若係透過私人訊息辱罵,雖不符公然之要件,當事人仍可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及第195條主張侵害人格權之非財產上損害賠償。另關於賣家不斷索取個人資料之行為,賣家並無正當理由蒐集消費者個人資料,若當事人已明確拒絕仍持續索取,消費者得依法向相關主管機關檢舉。
在消費關係層面,消費者取消訂單屬合法行使權利,賣家因無法供貨而由消費者取消訂單,雙方契約關係已合法終止。賣家事後之威脅、辱罵及索取個資行為,已逸脫正常消費交易範圍,消費者除可循刑事途徑提出告訴外,亦可向購物平台檢舉該賣家違反平台使用規範,要求平台對其進行停權或下架處分,以保護其他消費者免受相同侵害。
五、結論與建議
結論:賣家因消費者合法取消訂單而以威脅方式強迫購買、口出惡言辱罵並索取個資,其行為可能構成刑法上之強制罪、恐嚇危害安全罪及公然侮辱罪,消費者得依法提出刑事告訴並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 立即截圖保存賣家所有威脅、辱罵及索取個資之對話紀錄,作為日後提告之證據。
- 切勿提供任何個人資料予賣家,若已提供部分資料應提高警覺注意是否有遭冒用之風險。
- 攜帶相關對話紀錄至警察機關報案,就賣家恐嚇危害安全及強制等行為提出刑事告訴。
- 向購物平台客服檢舉該賣家之不當行為,要求平台依規則對賣家進行停權或下架處分。
- 若賣家之威脅行為造成精神上痛苦,可依民法第195條向法院請求非財產上損害之精神慰撫金。
- 封鎖賣家之聯絡管道,避免繼續受到騷擾,如有持續騷擾行為可另依跟蹤騷擾防制法尋求保護。
- 若有必要可委任律師發送律師函警告賣家立即停止侵害行為,否則將依法追究一切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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