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騎Goshare偏離撞到車受傷還可以求償嗎或理賠保險

專業法律分析 · 資料來源:法律圈 LawChain

案件內容與法律分析

一、問題/事實整理(LawChain 原文

當事人騎乘某共享機車服務之電動機車時,因行駛中偏離車道而撞擊他車,導致自身受有身體傷害。當事人對於事故之肇事責任歸屬有疑義,想瞭解在自身可能有過失之情況下,是否仍有權向對方車輛駕駛人求償。此外,當事人亦希望瞭解共享機車所投保之保險是否能提供理賠,以及應如何申請相關保險給付。

資料來源:法律圈 LawChain

二、爭點
  • 騎乘人自身偏離車道具有過失,是否仍可向對方駕駛人求償?
  • 共享機車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可否理賠騎乘人自身之傷害?
  • 共享機車平台是否另有投保任意險,騎乘人可否申請理賠?
  • 雙方過失比例如何影響損害賠償金額之計算?
  • 共享機車使用合約中之免責條款對騎乘人權利有何影響?
三、相關法條
四、法律分析

首先就求償權利而言,即使騎乘人本身有偏離車道之過失,只要對方駕駛人亦有過失(例如超速、未注意車前狀況等),騎乘人仍得依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之規定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惟依民法第217條與有過失之規定,法院將依雙方過失比例酌減賠償金額。例如,若騎乘人負百分之六十過失、對方負百分之四十過失,則騎乘人僅得請求損害總額之百分之四十。反之,若經鑑定認為騎乘人為全部肇事責任,則無法向對方求償。

關於保險理賠部分,共享機車平台依法須為其營運車輛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之規定,強制險係採無過失責任制度,亦即不論騎乘人是否有過失,只要因使用該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致受有傷害,均得向對方車輛之強制險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需注意的是,騎乘人係駕駛被保險車輛之人,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之規定,駕駛人本身不在其所駕駛車輛之強制險保障範圍內,但可向對方車輛之強制險求償。若為單一事故(自撞且無對方車輛),則無法請求強制險理賠。

此外,部分共享機車平台會額外為騎乘人投保個人傷害險或第三人責任險,騎乘人應詳閱使用合約及保險條款,確認可申請之保險項目。部分平台提供加購保障方案,若騎乘人於租借時有選擇加購,則可依該保障內容申請理賠。建議當事人聯繫平台客服,確認該車輛所投保之險種及理賠範圍。

就實務操作而言,騎乘人應先報警處理以取得事故相關文件,再向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鑑定結果將直接影響求償金額之計算。同時,騎乘人應儘速通知共享機車平台,依使用合約規定之程序辦理事故通報,避免因延遲通報而影響保險理賠權益。

五、結論與建議

結論:騎乘共享機車因偏離車道而撞車受傷,若對方亦有過失,仍可依過失比例向對方求償。強制險部分可向對方車輛之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另應確認共享機車平台是否有額外投保之保險可供申請。

  1. 立即報警處理並取得交通事故證明文件
  2. 儘速通知共享機車平台客服,辦理事故通報程序
  3. 向對方車輛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公司申請傷害醫療給付
  4. 詳閱共享機車平台使用合約,確認額外保險保障範圍
  5. 蒐集完整醫療單據、事故現場照片及行車紀錄器影像
  6. 申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以釐清雙方過失比例
  7. 諮詢律師評估求償金額及可行之法律途徑
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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