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直答:《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場霸凌防治專章自 2026 年 7 月 1 日正式施行。勞動部已於 2026 年 6 月 23 日公告《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與《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兩項子法。任何規模的企業知悉職場霸凌都必須立即處置;10 人以上須設置並公開申訴管道、30 人以上須訂定書面防治措施並成立申訴處理單位、100 人以上須組成調查小組與申復調查小組。

一、新法時間軸:從三讀到子法公告

《職業安全衛生法》增訂「職場霸凌之防治」專章,於 2025 年 12 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由總統公布,明定自 2026 年 7 月 1 日施行。施行前一週,勞動部在 2026 年 6 月 23 日正式公告兩項關鍵子法:

《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明定職場霸凌認定原則,以及申訴受理、協調、調查小組組成、利益迴避、調查決定、申復及救濟等程序,是企業建置防治制度的直接依據。

《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當被申訴人是公司最高負責人時,勞工可以直接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由外部公權力介入調查,避免「老闆調查老闆」的利益衝突。

二、什麼是職場霸凌?法律定義與認定關鍵

依新法規定,職場霸凌是指勞工於勞動場所執行職務時,因事業單位人員利用職務或權勢等關係,逾越業務上必要且合理的範圍,持續以冒犯、威脅、冷落、孤立、侮辱或其他不當言詞或行為,致勞工身心健康受到危害;情節重大者,不以持續發生為必要——也就是說,單一次但情節重大的行為也可能構成職場霸凌。

實務認定上有三個關鍵要素:一是「權勢或職務關係的濫用」,二是「逾越業務必要且合理範圍」(正常的工作指揮、考核與管理原則上不構成霸凌),三是「造成身心健康危害」。管理行為與霸凌的界線,往往是企業內部調查與後續爭議的核心戰場。

三、雇主義務分級表:你的公司要做到哪一級?

企業規模依法應採行的措施
所有企業知悉職場霸凌(不論有無申訴)即應採取立即有效的適當處置。
10 人以上設置職場霸凌申訴管道,並對外公開揭示。
30 人以上訂定書面的防治措施、申訴及懲處規範並公開揭示,成立申訴處理單位。
100 人以上受理申訴後須組成調查小組申復調查小組,外部專業人士不得少於二分之一、任一性別不得少於三分之一,參與成員並須接受相關培訓。
最高負責人為被申訴人勞工得逕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由外聘專業人士組成調查小組,外聘委員須過半。

※ 詳細規定以《職業安全衛生法》及《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條文為準;雇主如知悉霸凌卻未採取必要處置,將面臨罰鍰處分。

四、申訴之後:調查與「協調機制」怎麼運作?

收到申訴後,企業必須依準則進行受理、必要協助、調查與決定,全程並應注意利益迴避與當事人保密。值得注意的是,新制特別設計了「協調機制」:實務上有相當比例的疑似霸凌案件源自溝通不良或認知差異,正式調查程序耗時、耗資源,也會增加當事人心理壓力,因此調查期間得依申訴人意願,由適當的協調人員協助雙方溝通、尋求解決方案。

關鍵保障在於:協調的主導權在申訴人——如果申訴人對協調過程或結果不滿意,可以隨時終止協調,雇主必須續行調查程序。對當事人不服調查結果的情形,準則也訂有「申復」及後續救濟程序。

五、企業因應六步驟(2026年7月起就適用)

第一,盤點義務等級:確認公司僱用人數對應的法定義務(10/30/100 人門檻)。第二,訂定書面規範:防治措施、申訴管道與懲處規範,並向員工公開揭示。第三,建立申訴與紀錄流程:申訴受理、時限管控、文件留存,確保程序可稽核。第四,準備調查量能:預先掌握外部專業人士名單(律師、心理師等),100 人以上企業並應完成調查小組成員培訓。第五,教育訓練:對主管與員工進行防治宣導,管理行為的界線是重點。第六,善用政府資源:勞動部已公布指導手冊與範本表單、建置調查專業人才資料庫與通報系統,並對中小企業聘請外部調查專業人士提供費用補助。

六、律師在新制中的角色

新法要求 100 人以上企業的調查小組外部專業人士不得少於半數,律師正是最典型的合格外部專業人士。由律師擔任外部調查委員,除了滿足法定組成要求,更重要的是:調查程序若有重大瑕疵,可能被要求重新調查——律師熟悉法定程序與證據處理,能確保調查「程序做對」,同時以無利害關係第三方的身分提升調查公信力。

律果AI法律事務所提供職場霸凌防治專章因應方案:從防治制度與申訴辦法建置、以監督平台追蹤案件處理時限,到執業律師受託擔任調查小組外部委員,協助企業一站式完成合規。

常見問題

職場霸凌防治新法什麼時候開始適用?

《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場霸凌防治專章於2025年12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公布,自2026年7月1日正式施行;配套的《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與《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兩項子法,勞動部已於2026年6月23日公告。

只有大公司需要遵守職場霸凌防治新法嗎?

不是。無論企業規模大小,雇主只要知悉或受理職場霸凌申訴,都必須依法啟動防治機制並採取立即有效的處置;10人以上企業須設置並公開申訴管道,30人以上須訂定書面防治措施、申訴及懲處規範並成立申訴處理單位,100人以上還須組成調查小組與申復調查小組。

收到職場霸凌申訴後,公司一定要走正式調查程序嗎?

不一定。新制設有「協調機制」:調查期間得依申訴人意願,由適當協調人員協助雙方溝通、尋求解決方案;若申訴人對協調過程或結果不滿意,可以隨時終止協調,由雇主續行調查程序。這是考量許多案件源於溝通不良或認知差異,正式調查耗時且對當事人壓力大。

中小企業沒有能力自行調查怎麼辦?

勞動部已建置職場霸凌調查專業人才資料庫,協助企業遴選具法律、心理、人力資源背景的外部專業人士參與調查,並針對中小企業聘請外部調查專業人士的費用提供補助;企業也可以委任律師擔任外部調查委員,兼顧程序合法性與公信力。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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