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群上以個人身分轉發「複製文」是否涉及侵權行為

專業法律分析 · 資料來源:法律圈 LawChain

案件內容與法律分析

一、問題/事實整理(LawChain 原文

近期與部分網友在討論關於「轉發複製文是否有侵權疑慮」的問題,想請問以法律專業人士的角度來看,在任一社群平台上,若因認為某人的公開貼文「很有趣/好笑/可笑」,便未經原作者同意,以「沒有附上貼文來源或原作者姓名,而是直接複製貼上」的方式,在自己的臉書、IG或Threads等社群帳號上貼出,是否即使自己主觀認定為「沒有要盈利」,仍有可能構成侵權行為呢?

目前個人的理解是,如若所有人在分享文章時都有標明來源,或直接將連結導向原文(例如利用各社群平台內建的「分享」功能),那所有「看到同篇文章」的「流量」,原本全都會導向原作者,也就是說那些流量原本應該「都屬於原作」,但經過他人未經同意複製轉貼後,容易變成大部分人都不知道源頭是哪裡,流量就變成是被挪用複製文的人「劫走」了一部分。

例如:一個以發佈個人生活記趣為主的原創A帳號,如果所有分享他文章的人都是乖乖用分享原文功能,而非複製貼上的,那他的原創貼文本身的「流量」或有機會達到一定程度,讓他原本「可能足以因為流量夠高,而在日後取得廠商合作業配或販售帳號的機會」(即使A到目前為止都尚並未表明過未來是否將要這麼做)。

但今天如果被另外一個B帳號,把他的內容直接複製偷去發,剛好又造成不知道文章來源其實是A帳號的網友,大量使用社群內建的分享功能散播出去,就會導致「原本看了這篇文章的流量全部都應該導向A帳號,現在卻幾乎只流向B帳號」的情況發生,那這樣是否等於「複製走文章的B奪走了本來屬於A的利益」,即使複製文章的B認為自己並沒有「想要營利」,卻仍可能構成對原作者的權益(潛在市場價值)侵害呢?

目前看到有網友提出,只要是公開發表的文字,在原作者本人「並未表明有打算在當下或未來將內容用來營利」、複製轉貼的人也「並不認為自己是在營利」的情況下,只要原作者「並未跳出來言明文章不允許未經同意轉貼」,就都能主張自己是在「合理使用」,甚至可以無需標明原出處或原作者姓名,因為網路上的複製文「都可以當作不具名著作來看待」。

但網路上有許多所謂「複製文」,其實都是先由某人「未經同意」自原作者版面直接全篇複製後,再從自己版面以「未標示來源網址/原作者名字」的方式發出,後面被以相同方式轉傳了好幾手,最終才造成眾人再也無法得知原作是誰,那麼難道只要原作者沒有出面說話(通常是根本沒發現自己的文章被複製偷走了),這些轉貼者就可以永遠「合理地」在自己的社群帳號上,利用從各處偷偷複製來的貼文賺得流量了嗎?

資料來源:法律圈 LawChain

二、爭點
  • 系爭行為是否構成著作權法上之「重製」或「改作」
  • 被控侵權之內容是否屬於著作權法保護之「著作」
  • 行為人是否得主張合理使用(著作權法第65條)之抗辯
  • 著作權侵害之民事損害賠償範圍及計算方式
  • 著作權侵害是否同時構成刑事責任
三、相關法條

著作權法第3條:著作權法用詞定義,包括著作人、著作、重製、公開傳輸等

著作權法第10條: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

著作權法第10條之1:著作權之保護僅及於表達,不及於思想、程序、製程等

著作權法第22條:著作人專有重製其著作之權利

著作權法第26條之1:著作人專有公開傳輸其著作之權利

著作權法第28條:著作人專有將其著作改作成衍生著作之權利

著作權法第28條之1:著作人專有以移轉所有權方式散布其著作之權利

著作權法第37條:著作財產權人得授權他人利用著作

四、涵攝分析

本案涉及語文著作之著作權保護問題。依著作權法第10條,文章、貼文、論文等語文著作之著作人於創作完成時即享有著作權。未經著作權人同意而轉貼、轉載、複製或改寫他人之文章內容,涉及重製權(第22條)及公開傳輸權(第26條之1)之侵害。即使標示出處,如未取得授權而全文轉載,仍可能構成侵權。

就合理使用之判斷,依著作權法第52條,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惟引用須以自己著作為主、被引用著作為輔,且引用之比例應合理。全文轉載通常難以主張引用之合理使用。

如係網路轉貼行為,當事人應注意著作權法第91條重製罪及第92條公開傳輸罪之刑事責任,該等犯罪屬告訴乃論,告訴期間為自知悉犯人時起六個月。建議當事人在轉載他人文章前,先取得著作權人之書面授權或確認是否符合合理使用之要件。

五、結論與建議

結論:本案涉及語文著作之著作權保護,當事人應確認轉載或引用行為是否符合合理使用之要件,如構成侵權應保全證據並諮詢律師評估救濟途徑。

  1. 立即截圖保存侵權內容及網頁資訊,必要時進行公證存檔以確保證據效力。
  2. 以存證信函或律師函通知對方停止侵權行為,並保留送達證明作為日後訴訟之證據。
  3. 評估民事求償與刑事告訴之利弊,選擇最有利之救濟途徑。
  4. 諮詢專業智慧財產權律師,評估案件勝訴可能性及預期賠償金額。
  5. 確認著作權之歸屬及授權範圍,備妥原始創作紀錄或授權文件。
  6. 注意告訴乃論之六個月告訴期間限制,及時提出告訴以保障權益。
免責聲明

以上內容由律果AI法律助理協助本所律師依台灣法規與實務見解整理,本所擁有著作權。相關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具體案件請進一步諮詢本所律師。本站資訊如有錯誤或過時,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

上一頁 下一頁
返回 FAQ 列表 聯絡律師團隊
加LINE 免費法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