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諮詢案例

專業法律分析 · 資料來源:法律圈 LawChain

資料來源:法律圈 LawChain(LawChain 原文

一、問題/事實整理

當事人因急需資金,透過朋友得知可借用存摺與銀行卡,對方並聲稱無法律風險。當事人寄出存摺與銀行卡後,對方 LINE 失聯,且帳戶遭列為警示帳戶,當事人主張未取得報酬。

二、爭點

  • 交付存摺與銀行卡予不詳人士,是否成立幫助詐欺(刑法第339條、第30條)。
  • 是否同時成立幫助洗錢或違反提供帳戶予他人使用之禁止規定(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5條之2)。
  • 「不知情」及「未獲利」主張,能否阻卻幫助故意或僅影響量刑。

三、法條或規則

四、涵攝分析

客觀上,當事人交付帳戶與金融卡行為,已提供詐欺集團常見金流工具;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通常代表已有涉詐金流進出,足以連結詐欺與洗錢風險。主觀上,實務常以一般人可預見性判斷,對陌生人交付帳戶資料,通常難完全排除不確定故意。至於未獲利,原則上不影響犯罪成立,但可作為量刑或緩起訴斟酌因素。

五、結論與建議

本案具有成立幫助詐欺與幫助洗錢之高度風險,且另可能違反洗錢防制法第15條之2。建議立即保全對話、寄件、交易明細等證據,盡速報案並委任律師於偵查階段完整陳述受騙脈絡與未獲利事實,爭取較有利之處分與量刑結果。

免責聲明

以上內容由律果AI法律助理協助本所律師依台灣法規與實務見解整理,本所擁有著作權。相關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具體案件請進一步諮詢本所律師。本站資訊如有錯誤或過時,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

上一頁 下一頁
返回 FAQ 列表 聯絡律師團隊
加LINE 免費法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