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諮詢案例

專業法律分析 · 資料來源:法律圈 LawChain

案件內容與法律分析

問題/事實整理

當事人於臉書社團看到賺錢廣告,透過 LINE 與對方聯繫後,以每月新臺幣 8,000 元出租存摺(帳本),並以店到店方式寄送。其後對方失聯,警方通知帳戶已遭詐騙集團利用為提領或收受款項之工具,當事人並已收到法院起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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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

  1. 出租帳戶行為是否成立刑法詐欺罪之幫助犯。
  2. 是否同時成立洗錢防制法所定一般洗錢罪。
  3. 當事人主觀上是否具有故意或不確定故意(預見可能供犯罪使用仍容任)。
  4. 是否得主張受騙而欠缺犯罪故意,並爭取較有利處理結果。

法條或規則

涵攝分析

出租或出借金融帳戶予不明對象,依實務通常會被認為具有高度可預見性,足認知悉該帳戶可能被用於詐欺或掩飾犯罪所得。若法院認定當事人已預見該風險而仍交付帳戶,常成立幫助詐欺與洗錢相關責任。另一方面,若可提出完整對話紀錄、廣告內容、金流與寄送資料,證明自己同屬受騙且無容任不法之主觀犯意,仍可作為抗辯與量刑斟酌基礎。

結論與建議

本案已進入起訴後審判階段,程序上應儘速由律師閱卷並擬定訴訟策略。實務上,完整保全證據、釐清主觀犯意、以及與被害人進行和解與賠償,均有助於爭取較輕處分或緩刑可能。建議立即整理案件時間軸、保留全部通訊與交易證據,並由專業律師協助出庭與聲請有利證據調查。

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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