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害罪和解金(輕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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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內容與法律分析

一、問題/事實整理(LawChain 原文

當事人因傷害罪(輕傷)案件涉訟,可能為被害人或加害人之一方,欲了解輕傷傷害罪和解金之合理範圍、計算方式及協商技巧。輕傷情形通常指傷勢不至於達到重傷害之程度,如瘀青、擦傷、扭傷、輕微骨裂等需治療但不至於造成永久性障礙之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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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爭點
  • 輕傷傷害罪之和解金一般行情為何?影響和解金額之因素有哪些?
  • 傷害罪為告訴乃論,和解與撤告對刑事案件之影響為何?
  • 和解金之計算應包含哪些項目?除醫療費用外,是否包含精神慰撫金?
三、相關法條

刑法第277條: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287條: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之罪,須告訴乃論。

民法第193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民法第195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四、法律分析

傷害罪(刑法第277條第1項)為告訴乃論之罪(刑法第287條),即被害人須於知悉犯人後六個月內提出告訴,且被害人得隨時撤回告訴。一旦撤回告訴,檢察官即應為不起訴處分,法院即應為不受理判決。此一告訴乃論之特性,使得傷害罪案件之和解成為雙方共同之利益所在。

和解金之計算並無法定標準,實務上通常包含以下項目:(一)醫療費用:包括掛號費、診療費、藥費、復健費、就醫交通費等已發生之費用;(二)工作損失:因傷害導致無法工作期間之薪資損失;(三)精神慰撫金:依民法第195條,被害人得請求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金額視傷勢嚴重程度、雙方身分地位等因素而定。

依一般實務經驗,輕傷傷害罪之和解金範圍約在新臺幣3萬至15萬元之間。影響金額之主要因素包括:傷勢嚴重程度(如是否有骨折、傷口大小、復原期間長短)、醫療費用多寡、被害人之工作損失、加害行為之惡性程度(如酒後施暴或蓄意攻擊較具惡性)、以及雙方之經濟能力等。

五、結論與建議

結論:輕傷傷害罪和解金通常在3萬至15萬元之間,取決於傷勢嚴重程度、醫療費用及個案具體情節。由於傷害罪為告訴乃論,和解對雙方均有利,加害人可免刑事追訴,被害人可儘速獲得賠償。

  1. 蒐集醫療單據:完整保存所有就醫之診斷證明書、醫療收據、藥品收據及交通費單據,作為和解金額計算之依據。
  2. 利用調解機制:可向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調解成立後經法院核定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費用全免且程序迅速。
  3. 和解書應載明撤告:和解書中應明確記載被害人同意撤回刑事告訴之條件、和解金額、付款方式及期限,並由雙方簽名。
  4. 注意告訴期間:被害人應留意自知悉犯人時起六個月之告訴期間,逾期即喪失告訴權;加害人則應把握告訴期間內積極促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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