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內容與法律分析
一、問題/事實整理(LawChain 原文)
當事人於去年底向賣家購買一個遊戲帳號,費用為新臺幣2,000元。賣家交易時稱帳號之綁定及密碼不可更改,並承諾為該帳號擔保。購入後不久,當事人發現帳號內之抽獎系統及角色有所更動,Garena平台之密碼亦遭賣家更改(賣家稱係其朋友不小心更改)。當事人要求賣家協助更改回綁定資料,但賣家稱找不到朋友,已過兩天仍無下文。當事人除購入費用2,000元外,另自行在該帳號上儲值約6,000元,合計已投入8,000元。賣家僅願賠償購入時之2,000元,當事人認為此金額不合理。
資料來源:法律圈 LawChain
二、爭點
- 賣家出售帳號後竄改密碼,是否構成民事違約及刑事犯罪?
- 買家可主張之損害賠償範圍是否包含購入後自行儲值之金額(6,000元)?
- 帳號內角色及抽獎系統遭異動,是否屬於可請求賠償之損失?
- 賣家以朋友不小心更改為由,是否能免除自身責任?
三、相關法條
四、法律分析
本案涉及遊戲帳號轉讓後賣家竄改帳號密碼之民事及刑事責任。就民事責任,賣家出售帳號時承諾密碼不可更改並擔保帳號,此承諾構成契約之一部。帳號密碼遭竄改,使買家無法正常使用已購入之帳號,屬民法第227條所定之不完全給付,賣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就損害賠償之範圍,依民法第216條,損害賠償包含所受損害(positive damage)及所失利益(lost profits)。本案中:(一)購入帳號之2,000元屬直接損失;(二)在帳號遭侵入後無法使用期間,買家自行儲值之6,000元,若係信賴帳號仍正常所為,亦屬因賣家違約所致之損失,應得請求賠償;(三)帳號內角色及抽獎系統之異動,若造成帳號內虛擬財產之減損,此部分亦可主張賠償,但金額之計算需具體舉證。
賣家以「朋友不小心更改」為藉口,在法律上無法免除其責任。理由如下:第一,帳號所有權已於交易完成時轉讓給買家,任何第三人(包含賣家之朋友)無權存取該帳號;第二,賣家有義務確保轉讓後不得干擾買家使用帳號,若因疏於防範致使第三人入侵,亦屬賣家之違約行為。
就刑事責任,賣家(或其朋友)在帳號轉讓後未經授權存取買家帳號並更改密碼,可能涉及刑法第358條(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罪)及第360條(干擾電腦設備罪)。若賣家出售帳號時即有欺騙意圖(知道日後會取回帳號),亦可能構成刑法第339條詐欺罪。
五、結論與建議
結論:賣家僅願賠償2,000元之提議明顯不合理。買家可主張之賠償範圍應至少包含購入費用2,000元及自行儲值之6,000元,合計8,000元,以及帳號內容遭異動之財產損失。賣家以朋友更改為由並不能免責。
- 立即保存所有交易對話紀錄、賣家之擔保承諾截圖、自行儲值之交易紀錄,以及帳號被竄改後之相關截圖。
- 以書面正式通知賣家,列明損害清單,要求賣家於期限內恢復帳號狀態或賠償全部損失(至少8,000元),並保留書面通知之紀錄。
- 向遊戲平台(Garena)客服申報帳號被未經授權存取之情況,請求平台協助恢復帳號或提供相關紀錄,此紀錄可作為後續法律程序之證據。
- 向警察機關報案,主張賣家(或其朋友)涉嫌違反電腦犯罪防制法(刑法第358條、360條),並視情況主張詐欺罪。
- 同時向民事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賠償全部損失。金額若未超過小額訴訟上限,可選擇小額程序,費用低廉且程序簡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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