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制化定意?

專業法律分析 · 資料來源:法律圈 LawChain

案件內容與法律分析

一、問題/事實整理(LawChain 原文

當事人在網路上購買去痘產品,該產品分3期販售,已購買第一期。在欲購買第二期時要求查看產品細節,賣家表示無法提供。當事人要求退貨,賣家以「客製化」為由拒絕。然而商品實為蝦皮平台上一般可購得之商品,並無特殊客製化之處。當事人詢問若選擇不領貨是否將負法律責任。

資料來源:法律圈 LawChain

二、爭點
  • 市面上可普遍購得之商品是否符合消保法所稱「客製化」之例外?
  • 消費者在通訊交易中是否享有七日無條件退貨之解除權?
  • 消費者選擇不領貨將面臨何種法律責任?
  • 賣家拒絕提供產品細節是否影響消費者之退貨權利?
三、相關法條
四、法律分析

本案核心爭點在於去痘產品是否構成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之1所規定之「客製化商品」而排除七日解除權之適用。依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第17條之1,「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係指依消費者個人特定需求量身訂製,且非賣家一般庫存商品之情形。若該商品係蝦皮平台上一般消費者均可購得之現貨商品,則顯然不符合客製化之定義,賣家主張客製化以排除退貨權,不應被接受。

即便賣家將商品包裝為「分期購買」之形式,亦不改變商品本身性質之認定。消費者保護法所保障之七日解除權旨在保護消費者,不因賣家之銷售形式而受影響。賣家不得以巧立名目之方式剝奪消費者之法定權利。

關於消費者選擇不領貨之法律效果,若商品確非客製化,消費者依法享有解除權,選擇不領貨可視為行使解除契約之意思表示。此時賣家無權要求消費者負擔違約金或損害賠償。若賣家主張消費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需先證明商品確屬客製化,舉證責任在賣家。

賣家拒絕提供產品細節之行為,亦可能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22條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廣告內容真實之義務,以及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消費者可一併向主管機關申訴。

五、結論與建議

結論:蝦皮平台上一般可購得之去痘商品不符合客製化之法律定義,消費者享有七日解除權,選擇不領貨的法律風險相對較低,且賣家舉證責任在其本身。

  1. 蒐集商品在蝦皮平台上公開販售之截圖,證明該商品非客製化之一般商品。
  2. 以書面向賣家明確表示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行使解除權,要求退款。
  3. 若已收到商品,依法退回商品;若尚未領取,明確通知賣家拒絕領取。
  4. 向消費者保護機關或各縣市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請求協助處理。
  5. 保留所有與賣家之通訊紀錄及交易憑證,作為日後爭議處理之依據。
  6. 若賣家威脅提告,可主動諮詢律師,評估自身法律地位;此類爭議消費者通常具有優勢。
  7. 未來購物前先確認商品退換貨政策,並索取完整產品資訊。
免責聲明

以上內容由律果AI法律助理協助本所律師依台灣法規與實務見解整理,本所擁有著作權。相關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具體案件請進一步諮詢本所律師。本站資訊如有錯誤或過時,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

上一頁 下一頁
返回 FAQ 列表 聯絡律師團隊
加LINE 免費法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