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內容與法律分析
一、問題/事實整理(LawChain 原文)
當事人(學生)在IG看到瘦身廣告後,加入對方Line帳號,在對方自稱「老師」或「姐姐」的情況下同意下單購買瘦身產品。購買一次後,當事人發現產品價格高昂,決定不再繼續購買,並明確告知對方。對方卻聲稱購買一次後便必須持續購買,不得拒絕取貨,並稱材料係專為當事人量身訂做,費用高昂。當事人表示無力負擔,最終決定不取貨。
隔天當事人收到一則疑似開庭通知之訊息,來自+86(中國大陸)手機號碼,內容聲稱受委託方顧問多次聯繫當事人未果,將於特定日期在地方法院開庭,要求當事人攜帶證件到庭,否則視為放棄申訴。當事人請求釐清此訊息是否為真實法律程序。
資料來源:法律圈 LawChain
二、爭點
- 當事人僅購買一次後拒絕繼續取貨,是否構成任何民事或刑事違法?
- 賣方主張購買一次後必須持續購買之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據?
- 來自+86號碼之開庭通知是否為真實台灣法院傳票?如何辨識假官方訊息?
- 當事人若不回應該訊息,是否會有不利之法律後果?
三、相關法條
- 刑法第339條 — 詐欺罪(對方誘騙購買及假開庭通知之詐騙行為)
- 刑法第305條 — 恐嚇危害安全罪(假官方訊息威脅)
- 民法第373條 — 買賣買受人取得標的物之義務
- 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 — 通訊交易消費者解除權
- 刑事訴訟法 — 傳票送達之規定(傳票應以書面方式合法送達)
四、法律分析
就消費者未取貨之責任而言,當事人僅購買一次後明確表示不想繼續,此為消費者之正當權利。賣方主張「購買一次後即必須持續購買」之條件,若非在購買前已明確告知並取得同意,此條件對消費者不具拘束力,亦不構成書面契約義務。通訊交易消費者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更有七日解除權,賣方不得以「量身訂做」或「材料昂貴」為由強迫消費者持續購買或取貨。
關於+86號碼發出之「開庭通知」,此為極典型之詐騙手法,有以下多項識別特徵可資辨認:台灣法院傳票一律以掛號信(書面)方式寄達當事人之戶籍地址,絕不透過中國大陸(+86)手機號碼傳送;真實傳票載有法院全銜、案號、法官姓名及書記官聯絡方式;「受委託方」、「國際助長團隊顧問」等語非任何台灣司法機關之正式用語;台灣司法文書以正體中文書寫,不使用「件」、「請做相應準備材料」等用語。警察已確認此為詐騙,當事人完全無須理會。
即便真實遭提告,程序上消費者會先收到地檢署或法院之書面傳票,要求其到庭說明,屆時當事人有充分機會表達意見及提出抗辯。消費者停止取貨本身不構成刑事犯罪,最多可能涉及民事上受領遲延之問題,而此問題之法律責任遠小於詐騙集團所主張之開庭責任。
五、結論與建議
結論:當事人作為學生消費者,未繼續取貨不構成刑事違法;收到之+86開庭通知為詐騙訊息,無任何法律效力,無須恐慌或理會。
- 封鎖對方所有Line帳號及聯繫方式,停止一切回應。
- 保存所有對話截圖及收到之詐騙簡訊,以備報案使用。
- 向165反詐騙專線舉報,並至警察局提出詐欺及恐嚇之刑事告訴。
- 若不確定是否有真實訴訟,可登入司法院官網(judicial.gov.tw)查詢當事人之案件紀錄,確認是否有案件在進行中。
- 若擔心已支付之產品費用,可向消保官申訴,主張賣方未告知持續購買條件,要求退費。
- 提醒身邊朋友注意類似IG廣告瘦身詐騙手法,避免更多人受害。
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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