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可不寫身份證字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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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內容與法律分析

一、問題/事實整理(LawChain 原文

本案涉及車禍事故之相關法律問題。提問者提出三個民事訴訟程序相關問題: 1. 可否在正本寫身份證字號,但給對方的影印本(繕本)不寫? 2. 初判表與現場圖、照片等,是否需要和民事訴訟狀繕本一樣影印一份給對方? 3. 民事訴訟狀是否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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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爭點
  • 是否涉及民事賠償責任
  • 肇責比例認定
  • 損害賠償計算
三、相關法條

民法第184條: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民法第195條:不法侵害他人身體、健康、名譽或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四、法律分析

本案涉及車禍事故相關法律問題,需根據具體事實認定責任。

五、結論與建議

結論:建議當事人根據實際情況尋求專業律師協助。

  1. 收集相關證據(行車記錄器、現場照片等)
  2. 向警方製作筆錄
  3. 與對方進行調解或和解
  4. 若協商無果,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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