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衛生法》增訂職場霸凌防治專章,已於 2025 年 12 月三讀通過、總統公布,預定 2026 年 7 月 1 日施行。雇主依員工人數,負有不同程度的防治、申訴與調查義務。
事業單位人員利用職務或權勢,逾越業務必要範圍,以威脅、侮辱、冒犯、冷落、孤立或其他不當方式,使勞工身心健康受害;情節重大者,即使非持續發生亦可能成立。
須依公司規模建立防治、申訴及懲處機制,受理申訴後提供必要協助、啟動協調或調查,並將案件與處理結果登錄至主管機關指定平台。
雇主知悉霸凌卻未採取協助措施,可處罰鍰;若事業單位最高負責人經認定涉及霸凌,罰鍰更高。制度沒建好,風險直接落在公司身上。
| 員工人數 | 主要義務 |
|---|---|
| 10 人以上 | 設置職場霸凌申訴管道,並對外公開揭示。 |
| 30 人以上 | 訂定防治措施與申訴調查辦法,公開揭示讓員工知悉。 |
| 100 人以上 | 受理申訴後一定期限內組成調查小組,成員至少 3 人,外部專業人士不得少於二分之一,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
| 最高負責人為被申訴人 | 勞工得逕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由外聘專業人士或民間團體組成調查小組,外聘委員須過半。 |
律果以合約生命週期管理(CLM)平台的流程引擎,為企業拉出一條「職場霸凌監督流程」:每一件申訴從受理、協助、調查到結案,都有時限提醒、權限控管與完整紀錄,讓 HR 與管理層隨時掌握進度,也能對主管機關交代。
線上提報,自動建檔、立即計時。
啟動必要協助與當事人保護措施。
依時限提醒組成調查小組、指派委員。
訪談、證據與文件分權限留存。
產出結果、登錄主管機關平台、歸檔。
時限不漏接:各階段法定/內部時限自動提醒,避免因程序延誤被要求重新調查。
權限與保密:案件依角色控管存取,落實當事人保護與保密承諾。
全程留痕可稽核:每個動作留下紀錄,面對勞檢或主管機關調閱時拿得出完整軌跡。
制度文件一併建好:防治措施、申訴辦法、調查辦法範本同步導入。
新法要求 100 人以上企業組成的調查小組,外部專業人士不得少於半數;最高負責人涉案時外聘委員更須過半。律果執業律師可受託擔任職場霸凌調查小組的外部委員,協助企業完成中立、公正且符合程序的調查。
留下聯絡方式,律果團隊將與您聯繫,了解貴公司規模與現況,提供職場霸凌防治的初步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