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車買賣試車期間肇事責任

第85題 · 試車責任

案件內容與法律分析

一、問題/事實整理(LawChain 原文

買家前往中古車商看車,與銷售人員或單獨試駕中古車時發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第三人損害,買家與賣家現爭執責任。

二、爭點
  • 試車期間發生事故,責任由誰承擔?
  • 賣家應為試車期間事故負責嗎?
  • 買家應為自身駕駛過失負責嗎?
  • 保險應理賠試車期間事故嗎?
三、相關法條

民法第191條之2: 汽車、機車或其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車輛,在使用中加損害於他人者,駕駛人應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但於防止損害之發生,已盡相當之注意者,不在此限。

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 企業經營者應提供安全商品。

買賣契約: 試駕風險承擔應明確約定。

四、法律分析

中古車買賣試車期間發生事故之責任歸屬,須區分駕駛人過失與車行提供安全試車環境之義務。試車者雖為實際駕駛人,仍負有遵守交通法規及注意車前狀況之義務。然而,中古車行依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對其提供試駕之車輛負有確保安全之義務,包括確認煞車系統、轉向機構等安全設備之正常運作。

若車輛因機械故障或車況問題導致事故,車行應負擔較高比例之責任。實務上常見之爭議包括:車行是否已充分告知車輛現有瑕疵、試車路線是否安全適當、車行人員是否隨車指導等。車行通常會要求試車者簽署切結書,惟此類切結書之效力在法律上有限,不得事先免除車行因車輛瑕疵所生之損害賠償責任。建議試車前詳細檢視車況並拍照記錄。

五、結論與建議

結論:試車責任取決於協議與駕駛人過失程度,通常買家駕駛應自行負責。

  1. 簽訂試駕協議,明確風險承擔
  2. 確保個人駕駛執照有效
  3. 檢查賣家保險是否涵蓋試車
  4. 蒐集試駕前車況檢查記錄
  5. 保存事故現場照片與警方報告
免責聲明

以上內容由律果AI法律助理協助本所律師依台灣法規與實務見解整理,本所擁有著作權。相關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具體案件請進一步諮詢本所律師。本站資訊如有錯誤或過時,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

上一頁
下一頁
返回 FAQ 列表 聯絡律師團隊
加LINE 免費法律諮詢